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的增长,诉讼案件的数量不断增加,诉讼财产保全措施也越来越普遍。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单是保险人针对诉讼财产保全中的风险,向申请人提供的保险保障。本章重点介绍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单的承保内容、责任免除、保险费率和示范条款,旨在帮助读者了解和掌握该保险产品。
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单通常承保诉讼财产保全中因以下原因造成申请人遭受的经济损失:
因财产被查封、扣押、冻结而导致的保全期间内的收益损失; 因上述措施造成财产贬值、损坏或灭失而导致的财产损失; 因申请人或其委托人提出异议被驳回或撤销导致诉讼财产保全解除,申请人承担对方的诉讼费、执行费、调查费以及其他因解除保全造成的损失; 因财产所有权或使用权发生争议而造成损失。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单一般不承保以下责任:
因申请人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造成的损失;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法定免责事由造成的损失; 因战争、恐怖活动、核风险等特殊事由造成的损失; 因违法或违反公共政策的诉讼财产保全造成的损失。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的费率由以下因素综合确定:
被保财产的性质和价值; 保全措施的类型和期限; 申请人的诉讼风险评估; 保险人的经营管理水平和赔付能力。以下为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单的示范条款,仅供参考:
第一条 保险标的
本保险的标的为申请人因诉讼财产保全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第二条 保险责任
本保险按照本保险单的约定,对被保险人因诉讼财产保全措施致使被保财产遭受的下列损失负责赔偿:
因财产被查封、扣押、冻结而导致的保全期间内的收益损失; 因上述措施造成财产贬值、损坏或灭失而导致的财产损失; 因被保险人或其委托人提出异议被驳回或撤销导致诉讼财产保全解除,被保险人承担对方的诉讼费、执行费、调查费以及其他因解除保全造成的损失; 因诉讼财产所有权或使用权发生争议而造成损失。第三条 责任免除
保险人对下列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
因被保险人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造成的损失;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法定免责事由造成的损失; 因战争、恐怖活动、核风险等特殊事由造成的损失; 因违法或违反公共政策的诉讼财产保全造成的损失。第四条 保险金额
本保险的保险金额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保额不得超过被保财产的价值。
第五条 保险费率
本保险的费率由保险人根据被保财产的性质、保全措施的类别、被保人的诉讼风险、保险人的经营管理水平和赔付能力等因素确定。
第六条 保险期间
本保险的保险期间为自诉讼财产保全措施生效之日起至诉讼财产保全解除之日止,但不得超过本保险单约定的期限。
第七条 理赔程序
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当及时向保险人报案并提供相关材料,保险人接到报案后应当及时查勘定损,并在约定的期限内予以赔偿。
第八条 争议解决
因本保险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被保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