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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请取消财产保全
发布时间:2024-07-10 1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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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申请取消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作为一种诉讼中的临时保护措施,具有强制性、及时性的特点,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维护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但是,在某些情况下,财产保全可能不当或超出合理限度,从而对被保全人造成损失。因此,法律规定了被保全人可以申请解除财产保全,以保障其合法权益。 ### 适用范围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申请人(即被保全人)可以申请取消财产保全的情形包括: 1. 申请有错误的; 2. 担保不当的; 3. 执行错误的; 4. 保全数额或保全方式明显不当的; 5. 情况发生变化,保全的必要性已经消失的。 ### 申请主体 对于不同情形下的财产保全,申请取消财产保全的主体可能有所不同: 1. **申请有错误、担保不当、执行错误的:**被保全人 2. **保全数额或保全方式明显不当的:**被保全人或者利害关系人 3. **情况发生变化,保全的必要性已经消失的:**被保全人或者申请保全的人 ### 申请程序 **1. 准备材料:** * 申请书 * 证据材料(证明申请事由的材料,如错误的证明、不当的担保证明、执行错误的证明、数额不当的证明、保全方式不当的证明、情况变化的证明等) **2. 提交申请:** * 向作出财产保全裁定的法院提交申请书和证据材料 * 法院收到申请后,应在三日内审查并作出裁定 **3. 法院审查:** 法院对申请的审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申请主体是否适格 * 申请事由是否成立 * 证据材料是否充分 **4. 法院裁定:** 如果法院认为申请事由成立,证据充分,则裁定取消财产保全;如果法院认为申请事由不成立或者证据不足,则驳回申请。 ### 取消后的救济途径 财产保全被取消后,如果被保全人因财产保全遭受损失,可以根据以下途径进行救济: * **申请国家赔偿:**如果因法院违法或者不当行使职权造成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损害,被保全人可以向国家申请国家赔偿; * **提起诉讼:**如果是申请人滥用权利或恶意申请财产保全造成的损失,被保全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 ### 注意事项 在申请取消财产保全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申请期限:**《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申请取消财产保全的期限,但建议及时提出申请; 2. **申请费用:**取消财产保全不需要交纳费用; 3. **代理人:**被保全人可以委托律师代理申请取消财产保全; 4. **保全与执行的关系:**对于已经进入执行程序的财产保全,启动执行程序后,裁定解除保全只能阻止后续执行的继续,不能撤销已执行到手的财产。 ### 实例解析 **案例:**原告刘某起诉被告李某要求还款,并申请对李某名下房屋进行财产保全。法院经审查,裁定冻结李某名下房屋。后李某与原告刘某和解,原告刘某遂向法院申请解除财产保全。法院收到申请后,经审查,确认李某与原告刘某已和解,解除财产保全的条件已具备,故裁定解除财产保全。 **分析:**本案中,李某申请取消财产保全的理由是与原告和解,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五款之规定,情况发生变化,保全的必要性已经消失的,被保全人可以申请取消财产保全,故法院裁定解除财产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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