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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申请起诉范文
发布时间:2024-07-09 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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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申请起诉范文

引言

财产保全是指在诉讼活动中,人民法院为防止发生诉讼标的物被转移、隐匿、损毁等难以执行情形的行为,依法对诉讼标的物采取冻结、查封、扣押等措施,以保障诉讼顺利进行和裁判得到有效执行。

申请财产保全的条件

申请财产保全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有证据证明存在诉讼标的物被转移、隐匿、损毁等情形; 具有保全的必要性; 申请采取保全措施后不会使他人或者国家利益受到重大损害; 依法可以申请保全的财产。

申请财产保全的程序

财产保全申请的程序为:

准备财产保全申请书、证据材料; 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申请; 法院审查申请材料,决定是否保全; 对批准保全的,通知被申请人; 申请人不服的,可提起复议申请。

财产保全申请起诉书格式

财产保全申请起诉书一般由以下部分构成:

1. 标题

财产保全申请书

2. 申请人信息

原告/申请人姓名、住所、联系方式

3. 被申请人信息

被告/被申请人姓名、住所、联系方式

4. 申请事项

请求法院冻结、查封、扣押被申请人的具体财产,金额或价值

5. 事实与理由

陈述申请财产保全的原因和根据,提供有关证据材料

6. 保全财产清单

列明申请保全的具体财产,包括名称、数量、价值

范文

【标题】财产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原告:张三,男,汉族,1980年12月15日出生,身份证号码:110101198012150012,住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街道科技园一路100号。

【被申请人】被告:李四,男,汉族,1982年08月20日出生,身份证号码:110202198208200019,住址:广州市白云区同和街道机场路300号。

【申请事项】请求依法冻结被申请人李四名下位于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一路168号的房屋一处(产权证号:深房字第1101010000000001号),价值约为500万元。

【事实与理由】原告与被告因借款纠纷发生争议,原告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已掌握的证据材料,被告李四在起诉前已将名下大部分财产转让至他人名下,且有继续转移、隐匿财产的意图。若不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则被告所欠款项将无法得到有效执行,原告的合法权益将受到严重损害。因此,原告申请人民法院对被申请人李四名下的涉案房屋采取冻结措施,以保障诉讼的顺利进行和裁判的有效执行。

【保全财产清单】

1.房屋:位于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一路168号,面积120平方米,产权证号:深房字第1101010000000001号,价值约为500万元。

【证据材料】

1.原告与被告借款合同

2.被告转移财产的证据

3.起诉状副本

4.其他相关证据

此致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张三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