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申请人或者其他当事人正在处分、转移、隐藏或者毁损其财产,或者有转移财产的可能;
(二)被申请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生效判决、裁定,或者其他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确定的义务;
(三)有证据证明必要保全的情况下;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实践中,可以申请诉讼保全的财产类型多种多样,主要包括:
### 1.动产 * 存款、现金等货币 * 汽车、飞机、轮船等交通工具 * 机械设备、商品等动产物资 * 贵重物品,如字画、古董、珠宝等 * 牲畜、农作物等动产 ### 2.不动产 * 房屋、土地、商铺等不动产 * 在建工程 * 地上附着物,如房屋、建筑物等 * 林木、矿藏等自然资源 ### 3.特定物 * 指定的车辆、房产、股票等特定的物品 ### 4.无形财产 * 债权、股权、商标权、专利权等无形财产 * 网络虚拟财产,如域名、账号、游戏道具等 * 知识产权,如著作权、发明专利等 ### 5.其他财产 * 对有权占有或使用的财产,如租赁房屋、车辆等 * 即将到期的债权,如应收账款等 * 离岸资产(一)冻结存款、查封、扣押、扣留财产;
(二)禁止有关当事人对涉案财产进行处分、转移;
(三)限制有关当事人出境;
(四)对有关财产进行会计监督和财产清查;
(五)查封、扣押已转让的财产;
(六)法律规定的其他保全措施。
(一)对诉讼标的存在争议;
(二)申请人有证据证明有关财产已或者可能转移、隐藏、处分、毁损;
(三)如果不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将来执行判决或者裁定的权利会受到影响。
(一)申请书,其中应当说明保全的理由、范围和方式;
(二)证据,例如证明财产权属、处分情况等证据;
(三)担保金,按照法律规定或者法院的决定提供相应的担保金。
(一)保全并非必然成功。法院在审查保全申请后,有权决定是否予以保全。当事人要做好保全不成功的准备。
(二)申请保全需要提供担保金。担保金数额将取决于保全财产的价值和申请人的能力。申请人必须做好向法院提供担保金的准备。
(三)申请保全可能产生诉讼费用。保全程序可能涉及证据收集、律师费用等开支。申请人必须充分考虑保全的必要性并权衡保全的成本效益。
(四)错误的申请保全可能产生赔偿责任。如果申请人不能证明有充分的证据支持保全,法院可能会要求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