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人基本情况
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住址、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姓名/名称、住所地/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二、申请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拆迁补偿安置纠纷发生争议,申请人向被申请人主张______请求权,被申请人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不在______人民法院辖区内,为防止被申请人在诉讼期间转移、藏匿、变卖其财产,至使申请人在诉讼中无法实现合法权益,特此申请对被申请人的以下财产进行保全:
[财产清单]
三、申请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九十三条、第九十六条的规定,申请人提出本申请。
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以及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证据,本院认为: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予以准许,裁定如下:
四、裁定事项
1、冻结被申请人______银行账号,账号为______,冻结金额为______元;
2、查封被申请人位于______的______房屋,登记号为______;
3、禁止被申请人处分_________;
4、禁止被申请人出售______,所有权证号为______;
5、禁止被申请人变更______的工商登记信息。
五、期限及复议
本裁定自送达之日起______日内有效。
被申请人、申请人对本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______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
六、其他事项
1、被申请人必须保守被保全财产的现状,不得擅自处分、转移、隐匿或者毁损,否则,本院将依法追究被申请人的法律责任;
2、本院委托______人民法院执行本裁定。
具状人:______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