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财产的含义**
共有财产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主体共同享有所有权的财产,其中包括不动产、动产、债权等。共有财产可以是当事人约定或者因继承、赠与等方式取得的。
**保全的概念**
保全是指在诉讼中,法院为防止一方当事人转移、变卖、毁损其财产而采取的措施。保全的目的是为了保障诉讼顺利进行和判决的执行。
**共有财产的可保全性**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2条的规定,共有财产是可以保全的。但共有财产的保全与单独财产的保全有所不同,主要是体现在共有人的权利保护上。
**共有财产保全的原则**
共有财产的保全应遵循以下原则:
专属权原则:共有财产的保全应由共有人的专属权人提起。 限制性原则:共有财产的保全应仅限于必要范围,不得影响其他共有人行使所有权的权利。 共有人利益保护原则:共有财产的保全不得损害共有人共同的利益。**共有财产保全的方式**
共有财产的保全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查封:是指法院将共有财产扣押,禁止共有人处分或转移被查封的财产。 冻结:是指法院禁止共有人使用共有财产上的银行存款或其他资金。 扣押:是指法院将共有财产中的特定物品扣留,禁止共有人转移或使用。**共有财产保全的解除**
共有财产的保全可以在以下情形下解除:
诉讼结束后,法院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 共有人的纠纷得到调解或者和解的。 法院认为保全没有必要或者共有人提供担保的。**结语**
共有财产是可以保全的,但需遵循专属权、限制性和共有人利益保护的原则。共有财产保全的方式主要包括查封、冻结和扣押。共有财产的保全可解除的情形包括诉讼结束后驳回诉讼请求、共有人的纠纷得到调解或者和解,以及法院认为保全没有必要或者共有人提供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