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争议案件中,如果劳动者担心用人单位转移财产导致最终无法执行,可以在仲裁或诉讼阶段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或法院申请财产保全。那么,劳动仲裁保全需要担保么?本文将为您详细解答。
劳动仲裁财产保全,是指在劳动争议仲裁程序中,劳动者或用人单位为了保证将来生效的仲裁裁决能够得到执行,而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对对方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以防止其转移、隐匿财产,损害申请人合法权益的一种制度。
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劳动仲裁财产保全,一般情况下需要提供担保。担保的形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如果申请人无法提供担保,则需要提供与被申请人财产价值相当的财产担保。
**1. 申请人需要提供担保的情况:**
当事人之间没有达成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 一方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另一方当事人提供反担保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提供担保的其他情形。**2. 申请人不需提供担保的情况:**
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且申请保全的数额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的; 需要紧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才能避免当事人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需要提供担保的其他情形。**1. 担保的数额:**
申请人提供的担保金额一般应与其申请保全的财产价值相当。但如果申请保全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将来生效的仲裁裁决能够得到执行,则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担保金额。
**2. 担保的方式:**
担保的形式主要有三种:
**保证:**指保证人与申请人约定,当申请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保证人需要对被担保的主债权承担连带责任。 **抵押:**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质押:**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者权利凭证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或者权利凭证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该动产或者权利凭证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或者权利凭证的价款优先受偿。如果申请人没有正当理由拒不提供担保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将裁定驳回其申请。
**1. 提交申请:**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2. 审查:**劳动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请后,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申请人主体资格、申请事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提供的证据材料是否充分等。
**3. 作出裁定:**审查通过后,劳动仲裁委员会会在5日内作出是否采取财产保全的裁定。如果裁定采取财产保全,会在48小时内实施。
**4. 执行保全:**劳动仲裁委员会会将财产保全裁定书送达被申请人和相关单位,要求其配合执行。被申请人如果对财产保全裁定不服,可以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5日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
总之,申请劳动仲裁财产保全,在大多数情况下需要提供担保。劳动者在申请财产保全前,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准备好必要的证据材料,并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担保方式,以最大限度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免责声明:** 本文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建议。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