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提起诉讼后,如果担心对方当事人转移、隐匿或变卖财产,导致将来无法执行生效判决,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诉讼过程中,为保证将来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而依法采取的限制当事人处分其财产或者争议标的物的强制措施。本文将详细介绍起诉后财产保全申请书的写作要点。
一、财产保全申请书的结构和内容
一份完整的财产保全申请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 首部
申请人及被申请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地、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等。如果当事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写明其全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及职务、住所地、联系电话等。 案由:简要写明申请财产保全的事由,例如“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或“申请诉讼财产保全”。 请求事项:明确、具体地写明申请法院采取何种保全措施,以及保全的范围和数额。例如,请求查封、冻结被申请人名下房产一套;冻结被申请人银行账户存款人民币100万元等。(二) 事实与理由
这部分是财产保全申请书的核心内容,需要说明申请财产保全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事实依据: 应当围绕申请财产保全的必要性进行阐述。首先,简要说明案件的基本情况,包括已经提起的诉讼或即将提起的诉讼的案由、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其次,说明需要申请财产保全的具体原因,例如被申请人有转移财产的迹象、存在逃避债务的风险等,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需要注意的是,申请财产保全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因此,还需要在事实依据中说明自身具备提供担保的能力。 法律依据:主要列举与财产保全相关的法律法规,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一条等。(三) 结尾
落款:申请人或其代理律师的签名、盖章及日期。如果由代理律师代理,还需要提交授权委托书。 附:提交的证据材料清单。二、财产保全申请书的写作要求
事实清楚,理由充分: 申请书应当围绕申请财产保全的必要性进行论述,说明申请财产保全的具体事实和理由,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以证明申请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语言简洁,层次清晰: 申请书应当使用规范的法律用语,表达准确、简洁明了,逻辑清晰,重点突出。 格式规范,附件齐全: 申请书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进行书写,并附上所有必要的证据材料,确保申请能够得到及时受理和审查。三、财产保全申请需要提交的材料
财产保全申请书: 按上述内容和要求撰写,并由申请人或其代理律师签名、盖章。 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个人申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企业申请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 例如,起诉状副本、借条、合同、转账凭证、担保协议等。 财产线索的证明材料: 证明被申请人名下财产状况的材料,例如房产证、车辆登记证书、银行存款证明等。 担保财产的证明材料: 如提供担保,需要提供担保财产的权属证明材料,例如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书等。四、注意事项
申请的财产与案件有关: 申请财产保全的财产应当与案件存在一定的关联性,例如是被告的财产、争议的标的物等。法院不会对与案件无关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提供担保是申请财产保全的前提条件: 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提供担保。担保的形式可以是现金、银行保函、抵押、质押等。如果不能提供担保,法院将驳回申请。 申请财产保全的时间: 可以在起诉前或起诉后向法院提出申请。一般情况下,建议在起诉后立即提出申请,以防止被申请人转移财产。需要注意的是,本文内容仅供参考,实际操作中还需根据具体案情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分析和判断。建议在申请财产保全前咨询专业律师,以最大限度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