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言
在刑事案件中,犯罪行为往往会给被害人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为了保障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及时追缴、冻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财产,防止其转移、隐匿财产,我国法律规定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财产保全制度。本文将从定义、适用条件、申请主体、管辖法院、申请材料、审查标准、保全措施、解除和执行等方面,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财产保全进行详细解读。
## 一、什么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财产保全?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财产保全,是指在刑事案件立案后,判决生效前,人民法院根据被害人等利害关系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为保障将来生效的判决能够得到执行,而对与案件有关的财产采取的强制性措施。
## 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
申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财产保全,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必须是刑事案件**:即案件性质属于刑事案件,而非民事案件、行政案件等。
2. **必须有人民法院受理的刑事案件**:即已经由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理,并已经立案侦查、审查起诉或审判阶段。
3. **必须是为了保证将来生效的判决能够得到执行**:即申请财产保全的目的是为了防止被申请人转移、隐匿财产,确保将来判决生效后能够实际执行。
4. **必须有明确的财产**:即申请保全的财产必须是具体的、明确的,不能是抽象的、不确定的。
5. **必须是属于被告人所有的财产,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产**:即申请保全的财产必须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或者是与案件有关的财产,如赃款赃物等。
## 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财产保全的申请主体
可以申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财产保全的人包括:
1. **被害人**:即因犯罪行为遭受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人。
2. **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如果被害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申请。
3. **被害人的近亲属**:如果被害人死亡,其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近亲属可以申请。
4. **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认为需要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 四、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财产保全的管辖法院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财产保全的管辖法院,一般是正在办理该刑事案件的一审人民法院。如果案件尚处于侦查阶段,则可以由犯罪行为地、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 五、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财产保全的申请材料
申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财产保全,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 **书面申请书**:申请书应当写明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以及申请保全的理由、事实、请求、保全的财产等内容。
2. **能够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等。
3. **能够证明与本案相关的材料**:如报案材料、立案决定书、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等。
4. **能够证明被申请人财产状况的材料**:如房产证、车辆行驶证、银行存款证明、公司股权证明等。
## 六、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财产保全的审查标准
人民法院在审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财产保全申请时,应当审查以下内容:
1. **申请人是否具有申请资格**
2. **人民法院是否对案件有管辖权**
3. **是否符合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
4. **申请保全的财产是否属于被申请人所有,或者与本案有关**
5. **申请保全的数额是否与本案的案情相符**
## 七、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财产保全的措施
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以下财产保全措施:
1. **查封**:对不动产、动产以及其他财产权进行查封。
2. **扣押**:对动产、权利证书等进行扣押。
3. **冻结**:对银行存款、股票、基金等进行冻结。
4. **其他措施**: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人民法院还可以采取其他必要的保全措施。
## 八、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财产保全的解除
在以下情况下,可以解除财产保全:
1. **申请人撤回申请的**
2. **不符合财产保全条件的**
3. **担保人提供担保的**
4. **人民法院作出解除裁定的**
5. **其他可以解除的情形的**
## 九、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财产保全的执行
人民法院作出财产保全裁定后,应当立即执行。被申请人拒不配合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
## 十、结语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财产保全制度是保护被害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制度保障。在实践中,应当正确理解和适用该制度,既要防止财产被非法转移、隐匿,又要防止损害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