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财产保全概述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诉讼开始前或进行中,为防止当事人(通常是被申请人)转移、隐匿或毁损财产,损害申请人合法权益,而依法采取的强制措施,以保证将来生效判决能够得到顺利执行。常见财产保全措施包括查封、扣押、冻结等。
## 二、撤销财产保全的情形
财产保全并非一成不变,在特定情况下,可以申请撤销。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下几种情形下,可以申请撤销财产保全决定:
1. **申请人申请撤销**:申请人认为财产保全的理由已经消失,或者无需继续采取保全措施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财产保全。
2. **被申请人提供担保**:财产被保全后,如果被申请人依法提供担保,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财产保全。
3. **保全错误**:人民法院认定财产保全有错误的,应当撤销财产保全。
4. **超过保全期限**:财产保全的期限届满,申请人未申请续保或者人民法院未裁定续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5. **其他法定情形**: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可以撤销财产保全的情形。
## 三、撤销财产保全申请书
撤销财产保全,需要向做出保全决定的法院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一)首部**
1. 标题:写明“撤销财产保全申请书”。
2. 当事人信息:写明申请人(原告或被告)和被申请人(被告或原告)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
3. 法院信息:写明申请法院的名称。
**(二)正文**
1. 案件基本情况:简要说明案件的基本情况,包括立案时间、案由、案号等。
2. 财产保全情况:说明法院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保全的财产范围、保全的期限等。
3. 撤销理由:阐述申请撤销财产保全的具体理由和事实依据,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
4. 撤销请求:明确提出撤销财产保全的请求。
**(三)尾部**
1. 落款: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2. 日期:提交申请书的日期。
## 四、撤销财产保全所需材料
1. 撤销财产保全申请书;
2. 能够证明撤销理由的证据材料,例如担保函、错误保全的证据等;
3. 当事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4. 其他相关材料。
## 五、注意事项
1. 申请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提交撤销财产保全申请书,否则可能会丧失申请撤销的权利。
2. 申请书和相关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并提交原件或经核实无误的复印件。
3. 申请人可以委托律师代为办理撤销财产保全的相关事宜。
4. 本文仅供参考,具体操作请以相关法律法规和法院规定为准。
## 结语
财产保全制度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生效判决顺利执行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同时,也要注意保护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防止错误保全或过度保全。如果符合法定条件,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撤销财产保全,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