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号:** (填写案件编号)
**申请人/异议人:** (填写您的姓名或公司名称)
**住所地/住所:** (填写您的地址)
**被申请人/被异议人:** (填写对方当事人的姓名或公司名称)
**住所地/住所:** (填写对方当事人的地址)
**请求事项:**
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解除或变更对位于(房屋具体地址)的房屋财产保全措施。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异议人与被申请人/被异议人之间因(简要陈述案件基本情况,如合同纠纷、借贷纠纷等)一案,现诉讼于贵院。贵院于(日期)作出(案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对申请人/异议人所有的位于(房屋具体地址)的房屋采取(保全措施,如查封、冻结等)的财产保全措施。申请人/异议人认为,贵院作出的上述财产保全裁定,存在以下错误或不当之处:
(以下根据具体情况选择理由,并进行详细阐述,建议至少选择两条以上)
**1. 不符合财产保全的法定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2)需要采取财产保全的案件必须是金钱请求或者申请人的请求可以用金钱来衡量的案件;(3)不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将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在本案中,(阐述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具体理由,如被申请人未提供担保、案件不属于金钱请求、不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不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害等)。
**2. 保全范围过大,超过了必要的限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产。本案中,被申请人请求的金额为(金额),而贵院却对申请人价值(金额)的房屋采取了保全措施,明显超过了必要的限度,严重损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3. 被保全的房屋并非申请人/异议人所有,或并非本案的标的物。**
(详细说明该房屋的权属情况,提供相关证据,如房产证、购房合同等)
**4. 采取保全措施给申请人/异议人的生活或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详细说明该房屋的用途,如自住、出租、公司经营场所等,以及保全措施带来的具体影响,如无法居住、无法出租、无法正常经营等)
**5. 存在其他不应采取财产保全的情形。**
(如有其他理由,在此处列明)
综上所述,申请人/异议人认为贵院作出的财产保全裁定存在错误或不当之处,请求贵院依法予以撤销或变更,解除对申请人/异议人所有的位于(房屋具体地址)的房屋的保全措施,以维护申请人/异议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法院名称)
申请人/异议人:(签名或盖章)
(日期)
**附:**
1. 房屋财产保全异议书副本 (份数根据法院要求填写)
2. 相关证据材料 (如房产证、购房合同、租赁合同、营业执照等)
**特别提示:**
1. 本文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2. 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在律师指导下进行撰写和提交。
3. 提交异议书的期限为收到保全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逾期提交将无法得到法院的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