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债务人、出质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债权人、质权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丙方**(反担保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鉴于甲方与乙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了编号为______的《______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借款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借款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为担保甲方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履行还款义务,甲方自愿以其合法拥有的______经营权向乙方提供质押担保;丙方为担保甲方履行其对乙方的上述债务,自愿以其_______________向乙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反担保合同。
**一、反担保范围**
1.1 本合同项下反担保的范围为债务人未能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以及其他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
1.2 丙方提供的反担保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二、反担保方式**
2.1 丙方为甲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2.2 连带责任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即在保证期间内,当甲方不履行债务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或丙方承担保证责任,或要求甲方和丙方共同承担保证责任。
**三、反担保物的价值**
3.1 丙方确认,其以_______作为本合同项下反担保的财产价值不低于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
3.2 反担保财产价值的确定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
**四、丙方的承诺和保证**
4.1丙方承诺并保证:
(一)丙方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有权签署并履行本合同;
(二)丙方为本合同的签署和履行已取得了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并承诺不会因丙方自身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效或被撤销;
(三)丙方提供的反担保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或争议,亦未设定任何抵押、质押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或被采取查封、冻结等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四)丙方将及时通知乙方反担保财产的任何变动情况,并配合乙方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五)丙方将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反担保责任。
**五、反担保责任的实现**
5.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乙方有权要求丙方承担反担保责任:
(一)甲方未按《主合同》的约定履行还款义务;
(二)甲方发生合并、分立、解散、破产等情形的,以及甲方涉及诉讼、仲裁等可能导致其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2 乙方要求丙方承担反担保责任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丙方,并说明要求丙方承担反担保责任的事实和理由。
5.3 丙方同意,在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后,丙方未在______个工作日内履行反担保责任的,视为丙方放弃对反担保财产的优先受偿权,乙方有权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反担保财产。
**六、保密**
6.1 任何一方对在本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另一方的商业秘密和其他依法应当保密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或披露,亦不得用于本合同约定之外的任何其他用途。
6.2 前款约定的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后仍然有效。
**七、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约定**
8.1 本合同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8.2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乙、丙三方各执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