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经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况:法院已经对涉案财产进行了保全,但却没有对该财产进行冻结。这是因为,财产保全和财产冻结是两种不同的法律制度,具有不同的目的和作用。
财产保全是法院在诉讼过程中,为了保证判决得到执行,而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的强制措施。其目的在于防止被申请人处分财产,转移财产,逃避执行判决。
财产冻结是法院在诉讼过程中,为了防止被申请人转移财产,逃避执行判决,而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的强制措施。其目的在于限制被申请人对财产的支配权,避免财产转移,造成执行困难。
财产保全与财产冻结虽然都是法院在诉讼过程中采取的财产强制措施,但两者之间存在着本质的区别:
目的不同:财产保全的目的是保证判决得到执行,而财产冻结的目的是防止被申请人转移财产,逃避执行判决。 范围不同:财产保全的范围仅限于作为诉讼标的物的财产,而财产冻结的范围可以包括与诉讼标的物无关的财产。 效力不同:财产保全仅对财产本人及知道的第三人发生效力,而财产冻结对所有人发生效力。正是由于财产保全和财产冻结的本质区别,导致法院在实践中可以对涉案财产进行保全,但又不冻结该财产。
比如,在一些侵权纠纷案件中,法院可以对侵权人涉案财产进行保全,但并不冻结该财产。这是因为,在侵权纠纷案件中,法院保全涉案财产的目的是保证判决得到执行,并非为了防止侵权人转移财产,逃避执行判决。因此,法院可以对涉案财产进行保全,但并不冻结该财产。
又比如,在一些合同纠纷案件中,法院可以对合同标的物进行保全,但并不冻结该财产。这是因为,在合同纠纷案件中,法院保全合同标的物的目的是保证合同得到履行,并非为了防止被告转移财产,逃避执行判决。因此,法院可以对合同标的物进行保全,但并不冻结该财产。
总之,法院在实践中对涉案财产进行保全但又不冻结该财产是一种比较常见的现象。只有理解了财产保全和财产冻结的本质区别,才能正确理解法院这一做法的法律依据。
对于当事人来说,如果遇到法院对涉案财产进行保全但又不冻结该财产的情况,应当及时咨询律师,了解法院这一做法的具体原因,并根据律师的建议采取相应的措施,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