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言**
在房屋诉讼中,保全作为一项重要措施,旨在防止标的物遭受损害或转移,保障诉讼的顺利进行。当保全裁定被作出后,当事人不服时,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申请再审的条件**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81条的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需符合以下条件:
未提出上诉,或者上诉被驳回; 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审裁判认定事实有错误,或者原审适用法律确有错误; 能够证明存在反证据, 足以推翻原审裁判; 原审裁判的裁定明显不公,有违法或违背公序良俗。**申请再审的程序**
当事人申请再审,需按以下程序进行:
提交申请书:当事人向作出原审裁定的法院提交书面再审申请书,并在申请书中写明再审请求、事实理由、证据材料等; 审查是否符合条件:法院对再审申请进行审查, prüft ob die Bedingungen für eine Wiederaufnahme erfüllt sind。符合条件的,法院受理再审申请,不符合条件的,驳回再审申请; 开庭审理:法院受理再审申请后,应当在三个月内开庭审理; 作出再审裁定:法院经过审理,对原审裁判进行重新审查,若认定再审申请理由成立,则撤销或变更原审裁定,否则维持原审裁定。**举证责任**
在再审申请中,申请人承担举证责任,应当提供充分、有效的证据证明其申请理由成立。若申请人不能提供必要的证据,法院将驳回再审申请。
**再审期间**
在再审期间,保全效力不受影响,标的物仍处于被保全状态。但是,若法院在再审中撤销或变更保全裁定,保全效力随着原审裁定撤销或变更而消失。
**常见争议点**
在房屋诉讼保全再审中,常见以下争议点:
保全裁定的合法性:申请人对保全裁定的合法性提出异议,认为保全措施不当或存在违法行为; 证据的真实性:当事人对对方提供的证据的真实性提出异议,质疑证据的来源、内容和证明力; 法律适用的正确性:当事人对法院在原审裁判中适用的法律提出异议,认为适用错误或遗漏适用法; 是否有新的证据:申请人主张存在新的证据足以为自身的诉讼请求提供更有力的支持。**注意事项**
申请再审时,需注意如下事项:
申请期限:再审申请应自知道或者收到保全裁定书后30日内提出; 慎重对待:再审申请程序复杂,成本高昂,当事人应慎重对待,在确定证据充分的情况下再提出申请; 收集证据:申请人在申请再审前应充分收集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 请教专业人士:当事人可选择聘请律师代理再审申请,专业人士的指导有助于提高再审成功率。**结论**
房屋诉讼保全再审是当事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当事人若对保全裁定不服,应及时依法申请再审,但需要注意再审条件、程序和注意事项等。通过再审程序,防止标的物遭受不必要的损失,确保房屋诉讼的公正、高效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