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为防止被申请执行人转移、隐匿、变卖财产,导致判决难以执行,而依法采取的强制性措施。其目的是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防止诉讼目的落空。财产保全的适用范围包括:
追索金钱债务的案件 追索特定物品的案件 因侵权行为请求损害赔偿的案件 其他需要财产保全的案件财产保全违法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在执行财产保全过程中,不依照法律规定,对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采取不当措施或超范围执行,造成被申请执行人利益受损的行为。财产保全违法执行的后果主要有:
使被申请执行人因保全措施而遭受的损失可以获得赔偿 造成判决无法执行,使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受损 损害人民法院的公信力和司法权威对于财产保全违法执行行为,被申请执行人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采取以下救济途径:
申请复议:被申请执行人可以向做出保全裁定的上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人民法院可以在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内做出书面裁定,决定是否维持、变更或解除保全措施。 提起执行异议之诉:被申请执行人可以向执行财产的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执行异议之诉应当在收到财产保全裁定后60日内提出。经法院审查核实,如保全措施存在违法情形,法院可以裁定解除或变更保全措施。 申请国家赔偿:如果财产保全违法执行造成被申请执行人损失的,被申请执行人可以向国家赔偿机关申请国家赔偿。国家赔偿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后6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为了预防财产保全违法执行的发生,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严格审查保全申请:人民法院在审查财产保全申请时,应当严格审查申请人的主体资格、保全理由、证据材料等,切实防止因申请材料不完备或理由不充分而导致财产保全违法执行。 合理确定保全范围和措施:人民法院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应当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合理确定保全范围和措施,避免扩大保全范围或采取不当措施,造成被申请执行人利益受损。 加强监督和制约: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财产保全工作的监督和制约,确保财产保全措施依法公正执行,防止违法执行行为的发生。财产保全制度是一项重要司法制度,对于维护民事诉讼秩序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但若财产保全执行违法,则可能导致严重后果。因此,法院在执行财产保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保障被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同时,被申请执行人也要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采取适当的救济途径,防止财产保全违法执行行为侵害自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