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正升担保,我们为您提供法院财产保全担保,解封担保,继续执行担保,工程类所需要的银行保函,履约保函,支付保函等
行业知识
最高法院答记者问续查封
发布时间:2024-06-19 18:46
  |  
阅读量:

最高法院答记者问:续查封

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转型,涉财产的民商事纠纷案件数量不断攀升,财产保全案件也随之增多。其中,“续查封”作为一种重要的财产保全措施,在司法实践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同时也引发了一些争议和讨论。为了帮助公众更好地理解“续查封”的相关规定和司法实践,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就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什么是“续查封”?为什么要进行“续查封”?

答:查封,是指人民法院在当事人起诉前或者诉讼过程中,为防止当事人转移、隐匿、毁损财产,对当事人的财产采取的限制其处分的强制措施。续查封,是指在查封期限届满后,案件尚未审结,人民法院认为需要继续采取查封措施的,经申请可以续延查封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第一百零二条规定:“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必要限度。”第一百零八条规定:“诉前财产保全的期限为一年,申请人需要继续保全的,应当在期满前七日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续保,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作出裁定,裁定续保的,期限不超过一年。”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人民法院采取查封措施,旨在保障生效判决的顺利执行,维护司法权威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续查封制度的存在,则是为了防止在查封期限届满后,由于案件尚未审结,被查封财产被擅自处分,导致生效判决无法执行的情况发生。续查封制度既是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需要,也是维护司法权威和司法公正的必要措施。

二、“续查封”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决定是否续查封,需要审查以下几个方面:

(一)申请续查封的申请人是否具有申请资格?

申请续查封的,应当是案件的原告、利害关系人或申请人。无权申请人提出的续查封申请,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是否具备续查封的必要性?

只有在查封期限届满后,案件尚未审结,且存在被申请人转移、隐匿、毁损财产的可能性,人民法院才会考虑续查封。如果案件已经审结,或者不存在被申请人转移、隐匿、毁损财产的可能性,则不应续查封。

(三)续查封的期限是否适当?

续查封的期限应当与案件的审理期限相适应,不宜过长或过短。通常情况下,续查封的期限不超过一年。

三、如何保障“续查封”不损害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答:为了防止续查封被滥用,损害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司法实践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严格审查续查封的条件。

人民法院在收到续查封申请后,应当严格审查申请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存在必要性,并充分听取被申请人的意见,保障被申请人的程序性权利。

(二)控制续查封的范围和期限。

续查封的范围应当与案件争议的标的价值相适应,不得超过必要的限度。续查封的期限应当与案件审理期限相适应,不得过长,以减少对被申请人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

(三)允许提供担保。

对于因查封、续查封给被申请人造成的损失,申请人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如果申请人拒绝提供担保,则人民法院可以驳回其续查封申请。

(四)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

对于滥用续查封,故意损害被申请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以维护司法公正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最高法院对“续查封”有何指导意见?

答: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视“续查封”工作,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依法、谨慎适用续查封措施,既要保障生效判决的顺利执行,又要最大限度地减少对被申请人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最高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加强对下级法院“续查封”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总之,“续查封”作为一种重要的财产保全措施,在司法实践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能够有效保障生效判决的顺利执行,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但同时,也要注意防止续查封被滥用,损害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人民法院应当严格把握续查封的适用条件,控制续查封的范围和期限,并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以确保续查封制度的正确适用,维护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