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人基本情况
申请人:xxx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xxx省xxx市xxx县xxx村
二、被申请人基本情况
被申请人:xxx 地址:xxx省xxx市xxx县xxx村
三、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对位于xxx市xxx县xxx村的以下财产依法进行财产保全:
房产一套,坐落于xxx村xxx号,面积xxx平方米,登记在被申请人名下。 车辆一辆,牌号为xxx,登记在被申请人名下。 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如:存款、股权等)四、申请理由
1. 存在被执行人转移、隐匿财产的风险。 被申请人对欠付申请人的债务一直拖延不还,且经多次催促仍无还款意愿。根据申请人掌握的信息,被申请人已开始通过出售、赠与等方式转移名下财产。因此,申请人担心被申请人将继续转移、隐匿财产,致使申请人的债权无法得到满足。
2. 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对可能被转移、隐匿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本案中,申请人依据该法律规定,申请对被申请人的财产进行保全。
3. 保全措施必要性。 财产保全是为了防止被执行人转移、隐匿财产,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本案中,如果不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被申请人很有可能将财产转移至他人名下,使申请人在诉讼中或执行判决时无法得到有效救济。
五、保全请求
申请人请求贵院依法对被申请人的以下财产进行查封、冻结:
位于xxx村xxx号的房产一套。 牌号为xxx的车辆一辆。 被申请人名下的全部存款和股权。六、保全担保
为避免财产保全给被申请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申请人愿意提供担保金人民币xxx元。若申请人不当行使权利造成被申请人损失的,将由申请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七、证据材料
申请人提交证据材料如下: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或其他债权凭证。 被申请人名下的房产证、车辆行驶证。 被申请人转移、隐匿财产的证据(如:资金往来记录、赠与合同等)。 申请人提供的担保金收据。为此,特向贵院提出申请,恳请贵院依法审查,批准申请人的申请,对被申请人的财产进行保全。
申请人:xxx村村民委员会
日期: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