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工程反担保金**
工程反担保金,是指建设单位或其委托人为了确保工程按合同约定履行而向承包人提供的担保,是工程合同履行的重要保障。工程反担保金通常用于保证承包人按期按质完成工程,以及工程竣工后履行保修责任。**二、反担保金的提供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工程反担保金的提供方原则上是建设单位或其委托人。即: * 如果建设单位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者其他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由建设单位自行提供反担保金。 * 如果建设单位委托其他单位(如项目管理单位、勘察设计单位)代建,则由委托方提供反担保金。**三、反担保金的形式**
工程反担保金可以采取以下形式: * **现金反担保金:**建设单位将现金存入指定账户,由承包人监管。 * **银行保函:**建设单位委托银行出具担保函,保证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 **保险保函:**建设单位委托保险公司出具担保函,保证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 **政府担保:**对于特别重要的工程项目,政府可以提供担保,保证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四、反担保金的比例**
工程反担保金的比例一般由招标文件或合同约定,通常为合同金额的5%-10%。不同行业的工程项目,反担保金比例有所不同。**五、反担保金的用途**
工程反担保金的用途主要有: * 确保承包人按期按质完成工程。如果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建设单位可以扣除反担保金作为赔偿。 * 确保承包人履行保修责任。工程竣工后,如果承包人未履行保修责任,建设单位可以扣除反担保金作为维修资金。 * 清偿工程欠款。如果承包人未向供货商或分包商支付工程款,建设单位可以扣除反担保金清偿。**六、反担保金的返还**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通过保修期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退还反担保金。如果承包人在工程履约过程中出现违约行为,建设单位可以扣留部分或全部反担保金。**注意事项**
* **确保反担保金的有效性:**建设单位应选择资信良好的提供方提供反担保金,并及时核实反担保金的真伪和有效性。 * **明确反担保金的用途:**反担保金应明确用于保证工程按合同约定履行和履行保修责任,不得挪作他用。 * **合理确定反担保金比例:**反担保金比例应根据工程规模、风险程度和建设单位自身资金情况合理确定。 * **及时退还反担保金:**建设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通过保修期后及时退还反担保金,避免造成承包人的资金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