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为防止当事人(主要是被告)转移、隐匿、变卖财产,损害权利人利益,而依法采取的限制当事人财产处分权的措施,以保证将来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但财产保全并非一成不变,在特定情况下,申请人可以选择申请解除或撤销。
那么,财产保全中途取消会怎样?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为您详细解读:
财产保全并非一锤定音,申请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申请解除或撤销,法院也会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决定是否解除或撤销。主要原因包括:
申请人主动申请解除。 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申请人认为财产保全已无必要等,可以向法院申请解除财产保全。 被申请人提供担保。 被申请人为解除财产保全,可以向法院提供担保,以保证将来判决生效后能够履行义务。法院审查担保符合法律规定后,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法院依法裁定解除。 法院认为案件情况发生变化,财产保全已无必要,会依法裁定解除财产保全。 申请人申请撤销。 当事人发现财产保全错误、不当,可以申请撤销财产保全。财产保全取消后,对当事人双方都会产生一定影响, 具体如下:
财产保全的解除和撤销,都需要经过一定的法律程序,申请人需要提交相应的申请书和相关证据材料。
申请人需要向作出财产保全裁定的法院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解除财产保全申请书 能够证明符合解除条件的证据材料,如和解协议、被申请人提供的担保等申请人需要向作出财产保全裁定的法院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撤销财产保全申请书 能够证明财产保全错误、不当的证据材料法院收到申请后,会对申请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会裁定解除或撤销财产保全;不符合条件的,会裁定驳回申请。
在申请财产保全解除或撤销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申请解除或撤销财产保全,应当及时提出。 否则,可能会延误案件的审理,甚至导致财产保全失去意义。 申请解除或撤销财产保全,应当提供充分的证据。 否则,法院可能会驳回申请。 在财产保全解除或撤销前,被申请人仍然受到财产保全措施的限制。 被申请人如果违反财产保全措施,将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财产保全制度的设立,是为了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财产保全的解除或撤销,是对此制度的必要补充,旨在平衡当事人双方的利益,维护司法公正。在实践中,当事人要根据自身情况,谨慎选择是否申请财产保全、解除或撤销财产保全,并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操作,以最大限度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