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二审程序中,为了防止被执行人转移或隐匿财产,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对被申请人的财产进行保全。
1. 申请主体:二审原告
2. 申请材料:
- 二审上诉状
- 保全申请书
- 担保措施凭证1. 查封、扣押、冻结:禁止被执行人处分或转移特定财产
2. 限制高消费:禁止被执行人购买奢侈品或进行高额消费
3. 搜查:在一定范围内搜索被执行人的财产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50条规定,二审中申请财产保全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 申请人有证据证明被执行人有转移、隐匿财产或者其他逃避执行行为的可能
2. 申请人在二审中暂时不能获得胜诉判决
3. 申请人提供担保
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提供担保措施。担保方式包括:
1. 抵押
2. 质押
3. 保险
4. 信用担保
5. 法院指定的其他方式
收到保全申请后,二审法院将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
1. 申请人是否具备申请资格
2. 申请的保全措施是否符合条件
3. 申请人提供的担保是否符合要求
经过审查,二审法院会在3日内作出保全裁定。裁定内容包括:
1. 是否准予保全
2. 保全的种类和范围
3. 担保的金额和方式
保全裁定生效后,由二审法院执行科执行。
1. 查封:法院工作人员贴封条,禁止被执行人处分财产
2. 扣押:法院工作人员将财产运送至指定场所,由法院保管
3. 冻结:法院通知银行或有关机构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或其他财产
在下列情况下,二审法院将解除财产保全:
1. 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判决
2. 申请人的申请被驳回
3. 申请人撤回申请
4. 法院认为解除保全不损害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如果因保全造成被执行人损害,应承担以下责任:
1. 申请人承担赔偿责任:
- 保全没有法律依据的
- 超出保全范围的
- 保全解除后不能提供担保的2. 法院承担责任:
- 超越职权执行保全的
- 执行保全的方式明显不当的
- 造成损害故意或重大过失的1. 保全措施对被执行人产生重大利害关系,申请人应当谨慎申请
2. 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财产转移隐匿的可能性
3. 注意保全担保的及时到位
4. 及时关注保全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法院反映
5. 对解除保全的审查应当严格,切实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