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是指法院在诉讼过程中采取措施,防止被申请人转移、变卖或隐匿财产,以确保判决能够得到执行。当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存在上述行为时,可以向法院提出保全申请。本文将提供保全申请书范文和具体撰写要求,供读者参考。
[当事人名称](以下简称申请人)诉[被申请人名称](以下简称被申请人)[请求事项]一案,兹因被申请人有转移、变卖或隐匿其财产之虞,申请人现向贵院提出保全申请书如下:
申请保全措施:查封被申请人的[财产名称]。 被申请人姓名:被申请人地址:申请人请求贵院立即采取保全措施,防止被申请人转移、变卖或隐匿其财产。此致
[法院名称]
申请人:[申请人名称]
日期:[日期]
申请保全的当事人信息,包括姓名或名称、地址等。
被申请保全的当事人信息,包括姓名或名称、地址等。
明确申请的保全措施类型,如查封、冻结、限制处分等。
具体说明需要被保全的财产及其价值、所在地等信息。
说明被申请人存在转移、变卖或隐匿财产之虞的具体事实和证据。证据可以包括但不限于:被申请人有转移财产的意图或行为、被申请人的财务状况变化、被申请人有隐匿财产的历史等。
说明申请人享有申请保全的权利以及申请保全后承担的义务,如提供担保、承担因保全不当造成的损害赔偿等。
明确请求法院采取保全措施,防止被申请人转移、变卖或隐匿其财产。
注明申请日期并由申请人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
根据法律规定,申请保全时需要提交相应的附件材料,包括:
起诉状副本。 证据材料,如被申请人有转移、变卖或隐匿财产之虞的证明。 担保书,用于担保申请保全不当造成的损害赔偿。保全申请书是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维护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通过及时申请保全,可以有效防止被申请人转移、变卖或隐匿财产,确保判决得到执行。在撰写保全申请书时,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上述要求,确保申请书内容清晰、完整、合乎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