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引言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诉讼过程中,为防止当事人及其利害关系人转移、隐匿、变卖财产,或为将来执行判决、裁定需要,依法采取的限制当事人处分特定财产的强制措施。江山市人民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积极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现将近期部分财产保全案件公告如下,以示公示。
## 二、财产保全公告的目的和意义
财产保全公告是人民法院为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具有以下目的和意义:
1. **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 财产保全可以有效防止被申请人转移、隐匿、变卖财产,为将来执行判决、裁定提供保障,最大限度地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2. **促进案件顺利进行**: 公告可以促使被申请人主动履行法律义务,配合法院工作,有利于案件的顺利进行。
3. **维护司法公正**: 公开透明的公告制度,有利于接受社会监督,保障司法公正。
4. **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通过公告,可以警示失信被执行人,督促其自觉履行义务,提升社会诚信意识。
## 三、江山市财产保全案件公告内容
以下为江山市人民法院近期部分财产保全案件公告内容,具体案件信息,请以江山市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
(以下表格内容仅供示例,实际内容请以法院官方公告为准)
序号 案号 申请人 被申请人 保全标的 保全金额(元) 1 (2023)浙0881财保1号 张三 李四 银行存款 100,000.00 2 (2023)浙0881财保2号 王五 赵六 房产 500,000.00 3 (2023)浙0881财保3号 李七 孙八 车辆 200,000.00## 四、相关法律依据
本次公告的法律依据主要有: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 第一百零一条 * 第一百零二条 * 第一百零三条 * 第一百零四条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 第一百八十三条 * 第一百八十四条
## 五、注意事项
1. 本公告仅为部分财产保全案件信息,如需查询具体案件信息,请登录江山市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查询。
2.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本公告信息进行非法活动,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江山市人民法院所有。
## 六、联系方式
地址:**(此处填写江山市人民法院的地址)**
电话:**(此处填写江山市人民法院的电话号码)**
网址:**(此处填写江山市人民法院的官方网站地址)**
特此公告
江山市人民法院
**(此处填写公告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