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我方特此向贵院申请保全财产,请求采取查封、冻结等措施,以保障我方合法权益。现将相关事项陈述如下:
姓名:
身份:
住所地:
联系电话:姓名:
身份:
住所地:
联系电话:请求查封、冻结被申请人的下列财产:
1. 银行存款:
2. 房产:
3. 车辆:
4. 其他:本案系合同纠纷。2021年1月1日,我方与被申请人签订了一份合同,约定被申请人向我方提供货物,总价款为人民币元。合同约定,货款在收到货物后一个月内支付。然而,截至目前,被申请人仅支付了人民币元,尚有人民币元的货款未支付。我方多次催要,但被申请人一直拖延不还。
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我方发现被申请人有转移财产的迹象。最近,被申请人将名下的房产过户给了其配偶,疑似有规避债务之嫌。因此,我方有理由相信,如果不及时采取保全措施,被申请人的财产将被转移,我方的合法权益将受到严重损害。
采取保全财产措施对于保障我方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查封、冻结被申请人的财产可以防止其转移财产,确保我方在胜诉后能够及时执行判决。如果保全措施不到位,被申请人可能将财产转移到其他地方,届时我方可能难以找到财产,导致执行困难。
我方请求查封、冻结的财产范围限于与本案标的相关的财产。查封、冻结的财产价值应当与我方请求执行的款项相适应。我方不请求查封、冻结被申请人的生活必需品和其他不可查封、冻结的财产。
我方自愿承担因申请保全而给被申请人造成的损失。我方愿向贵院提交人民币元的担保金。如果我方败诉或申请保全是恶意申请的,保证将承担责任,赔偿被申请人的一切损失。
1. 我方已向有关机关核实,被申请人财产状况真实。
2. 我方已就本案向贵院提起诉讼,案号为:。鉴于上述理由,我方恳请贵院审查批准本申请书,采取查封、冻结等措施保全被申请人的财产,以保障我方的合法权益。如蒙批准,不胜感激。
此致
申请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