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诉讼过程中,为防止被申请人转移、隐匿、毁损其财产,经申请人申请,依法采取限制被申请人处分、使用其财产的临时措施。
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申请人是依法享有财产权利的主体; 申请的内容是请求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特定保全措施; 被申请人有转移、隐匿、毁损其财产的行为; 采取财产保全的金额、范围适当; 具有证据证明申请事实。申请人应当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据。人民法院收到申请后,应当在 48 小时内作出裁定。
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
担保方式包括:
银行保函; 保险保证单; 质押; 抵押; 第三方保证等。人民法院的财产保全裁定一经生效,申请人依法享有下列权力:
要求被申请人不得处分、使用特定财产; 申请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的特定财产; 申请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证券等; 扣留被申请人的护照、旅行证件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申请人申请解除的; 诉讼终结,申请人未在法定期限内起诉的; 人民法院审查认为继续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没有必要的。申请人因申请财产保全给被申请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人民法院因故意或者过失,错误采取或者解除财产保全,给当事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某甲向人民法院起诉某乙要求返还借款,并申请对某乙的存款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审查了某甲提供的证据,认为符合财产保全条件,遂作出裁定,冻结了某乙在银行中的存款。
后经审理,人民法院判决驳回某甲的诉讼请求。某乙遂向人民法院申请解除财产保全措施,并要求某甲赔偿因财产保全措施造成的损失。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某甲申请财产保全不当,并对某乙造成损失,遂作出裁定,解除财产保全措施,并判决某甲赔偿某乙损失。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诉讼过程中,为防止被申请人转移、隐匿、毁损其财产,经申请人申请,依法采取限制被申请人处分、使用其财产的临时措施。
申请财产保全需要什么条件?申请人应当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据。人民法院收到申请后,应当在 48 小时内作出裁定。
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担保吗?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
财产保全措施生效后,申请人享有什么权力?申请人依法享有下列权力:要求被申请人不得处分、使用特定财产;申请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的特定财产;申请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证券等;扣留被申请人的护照、旅行证件等。
在什么情况下人民法院会解除财产保全措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申请人申请解除的;诉讼终结,申请人未在法定期限内起诉的;人民法院审查认为继续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没有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