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拖延财产保全严重侵害申请人合法权益 拖延财产保全原因多样,包括主观和客观因素 司法实践中整治拖延财产保全措施丰富,但不尽人意引言
财产保全是诉讼中为防止被申请人转移、隐匿、毁损财产,保证将来判决能得到执行所采取的强制措施。财产保全程序能够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保障诉讼目的的实现。然而,近年来出现个别法院在办理财产保全申请时存在拖延现象,严重损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影响了司法公正。
拖延财产保全的成因
拖延财产保全原因复杂,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主观因素:部分法官办案责任心不强,工作拖沓;个别法官存在地方保护主义思想或利益偏好;还有个别法官缺乏财产保全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客观因素: 财产保全案件数量激增,法院人手紧缺,导致办案周期延长。 部分被申请人隐匿转移财产,法院调查取证难度大,影响保全效率。 法院与其他部门协作不畅,影响财产冻结、查封等保全措施的实施。 司法解释和规定不完善或存在漏洞,给法官在办案过程中留下自由裁量空间,为拖延提供契机。整治拖延财产保全的措施
针对拖延财产保全现象,司法实践中已采取了一些措施,但仍存在不足之处,有待进一步完善。
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健全财产保全情况定期监督报告制度,要求下级法院定期向上级法院报告财产保全工作情况,接受上级法院监督。同时,建立外部监督机制,通过检察机关、律师协会等途径对财产保全工作进行监督。 加强法官责任追究。对因拖延办案造成当事人损害的,应追究相关法官的责任。对于主观恶意或过失严重的,应当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完善制度规定。完善财产保全相关规定,明确财产保全的时限要求,规范法官在审查案件、调查取证、实施保全等环节的具体操作流程。同时,加强对司法解释和规定的动态审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其中存在的问题。 加强沟通协调。建立健全法院与公安、国土、银行等部门的沟通协作机制,畅通信息交换渠道,共同打击转移、隐匿财产的行为。法院应积极与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提高财产保全工作的效率。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对法官的财产保全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不断提高法官的专业素养。同时,引进高层次人才,充实财产保全审判队伍,促进财产保全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面临的挑战和展望
尽管采取了上述措施,但整治拖延财产保全仍面临诸多挑战。首先,地方保护主义和利益偏好思想依然存在,阻碍财产保全工作的公正开展。其次,法院人手不足、办案压力大,导致法官难以在短时间内高质量办理财产保全案件。最后,司法解释和规定存在漏洞,给法官在办案过程中留下自由裁量空间,影响财产保全工作的统一性和规范性。
要有效整治拖延财产保全,需要多措并举、久久为功。司法机关应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完善监督追责机制,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作配合,切实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同时,要加强对法官的教育培训,提升其专业素养,培养一支过硬的财产保全审判队伍。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深入推进,司法公正性和效率性将不断提高,拖延财产保全现象必将得到有效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