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6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的下列财产可以依法冻结:银行存款;其他存款账户内的资金;股票、债券、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机动车;房屋、土地使用权;其他应当冻结的财产。
冻结车辆的目的是防止被执行人转移或处分财产,以保障胜诉方债权的实现。人民法院在冻结车辆时,应当向被执行人送达冻结通知书,并责令被执行人对被冻结的车辆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对于安顺法院来说,冻结车辆的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向安顺法院执行局提交申请书,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安顺法院执行局对申请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需要冻结车辆。 如果决定冻结车辆,安顺法院执行局将发出冻结通知书,并通过交警系统对车辆进行查控。 交警部门收到冻结通知书后,将对被冻结的车辆进行登记,并禁止车辆过户或转让。安顺法院冻结车辆电话:(0851)8605311
注意:该电话仅用于冻结车辆的申请和咨询,不负责其他业务。
在申请冻结车辆时,当事人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申请冻结车辆的人必须是胜诉方,且胜诉判决已经生效。 申请冻结车辆时,需要提供被执行人的详细身份信息,包括姓名、身份号、住址、联系电话等。 申请冻结车辆时,需要提供被冻结车辆的详细情况,包括车牌号、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等。 申请冻结车辆时,需要缴纳一定数额的执行费。 冻结车辆后,当事人应及时关注冻结情况,并及时向法院报告被执行人的违法行为。当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后,当事人可以向安顺法院执行局申请解除冻结。申请解除冻结时,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执行完毕证明书、调解协议书等。
安顺法院执行局经审查后,将解除对车辆的冻结,并通知交警部门撤销对车辆的查控。
故意转移、变卖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任何人不得非法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违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安顺法院冻结车辆的电话号码为(0851)8605311。在申请冻结车辆时,当事人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缴纳执行费。冻结车辆后,当事人应及时关注冻结情况,并及时向法院报告被执行人的违法行为。解除冻结时,当事人需要向法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