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保函是在投标过程中,投标人为保证其投标的诚信性和可靠性,向招标方提供的一种承诺性文件。它是招标程序中重要的一环,确保了公平竞争和交易的正常进行。
投标保函中往往包含了一些特别约定,这些约定细化了双方在投标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并起到了规范作用。特别约定可以涉及担保责任、违约责任、费用承担等内容,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特别约定对于投标保函的执行非常重要。合同法赋予了当事人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因此双方可以通过特别约定来明确双方责任和权益,避免纠纷和法律风险的发生。
特别约定的种类多样,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常见的特别约定包括明确保函的有效期限、确定保函金额等。双方在签署投标保函前,应对特别约定进行充分沟通和确认。
特别约定在法律上具有一定的效力,双方必须遵守并履行。如果一方违反了特别约定,另一方可以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有权寻求法律救济。
特别约定的解释应当遵循合同解释的基本原则,即以合同文字的明确表示为准。如果特别约定存在模糊或不明确的地方,可以参考其他条款、交易习惯和合理解释进行补充解释。
为保证特别约定的有效性,双方应当在投标保函中明确特别约定条款,并在签署前进行仔细阅读和商议。同时,可以请律师进行法律评审,以确保特别约定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