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正升担保,我们为您提供法院财产保全担保,解封担保,继续执行担保,工程类所需要的银行保函,履约保函,支付保函等
行业动态
民事案件上诉后能否提财产保全
发布时间:2024-06-11 14:03
  |  
阅读量:

民事案件上诉后能否提财产保全

**正文始**

一、民事诉讼法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的规定,当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该规定并未明确规定在民事案件上诉后能否提财产保全。

对于在民事案件上诉后能否提财产保全的争议,主要集中在以下两个方面:

二、学界观点

观点一:可以提财产保全

支持这一观点的学者认为,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的规定对财产保全的适用范围没有做出限制,因此民事案件上诉后符合财产保全条件的,申请执行人仍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而且,在民事案件上诉后,被执行人有可能采取转移、变卖等方式处分财产,导致生效判决、裁定无法执行,因此有必要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观点二:不可以提财产保全

持此观点的学者认为,民事案件上诉后,生效判决、裁定尚未发生法律效力,上诉法院尚未作出裁决,因此不能确定被执行人是否具有履行能力和拒不履行。在这种情况

下,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既不符合法律规定,也不利于案件的公正审理。而且,财产保全措施本身可能对被执行人造成一定的损害,因此,在民事案件上诉后,不得提财产保全。

三、司法实践

对于民事案件上诉后能否提财产保全,司法实践中存在不同的处理方式:

有的法院认为可以提财产保全。例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第二百六十四条有关问题若干意见》提到,“被执行人经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虽已到庭但经法庭责令履行生效判决、裁定拒不履行,并有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等与本案 исполнение, в соответствии со ст.231 ГПК РФ, можено итребовать меры по обеспечению имущества."""

有的法院认为不可以提财产保全。例如,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财产保全审查程序审查issues》中提到,“对于已经提起上诉的案件,上诉审查结果未确定前,申请执行人申请财产保全的,按照普通程序审查。”这意味着,在民事案件上诉后,申请执行人申请财产保全的,法院将按照普通程序审查,而不是立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四、笔者意见

笔者认为,在民事案件上诉后能否提财产保全,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和履行意愿。如果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且有履行意愿,则没有必要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被执行人转移或处分财产的可能性。如果存在被执行人因上诉而转移或处分财产的可能性,为防止其逃避执行,可以及时申请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措施对被执行人的影响。财产保全措施可能会对被执行人造成一定的损害,因此在必要的时候才应采取,并且要选择适当的保全措施。

总之,对于民事案件上诉后是否允许提财产保全,应权衡各方利益,避免既影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造成不必要的损害。

五、相关案例

案例一:

原告张某与被告李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一审判决被告李某向原告张某偿还借款本金10万元及利息。被告李某不服一审判决,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原告张某申请中级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冻结被告李某银行存款12万元。中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被告李某有转移财产的可能性,遂准予了原告张某的申请。

案例二:

原告赵某与被告钱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一审判决被告钱某向原告赵某支付货款15万元。被告钱某不服一审判决,向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原告赵某申请高级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查封被告钱某名下的一处房屋。高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被告钱某在审理该案过程中有转移财产的行为,遂准予了原告赵某的申请。

以上案例表明,即使民事案件上诉后,只要符合财产保全条件,法院还是有可能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

六、结语

民事案件上诉后能否提财产保全是民事诉讼中较为复杂的问题。在实践中,应当综合考虑相关法律规定、学界观点、司法实践和个案情况,依法作出合理判断,既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又避免对被执行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害。

**正文止**

13456827720
13456827720
已为您复制好微信号,点击进入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