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正升担保,我们为您提供法院财产保全担保,解封担保,继续执行担保,工程类所需要的银行保函,履约保函,支付保函等
行业知识
承包商财产保全协议书范本
发布时间:2024-06-10 01:38
  |  
阅读量:

承包商财产保全协议书范本

为确保承包商财产的安全性和保障业主利益,特制定本协议书,明确承包商财产在施工期间的保管、使用和交接事项。

第一条 保管责任

承包商对施工过程中在其保管下的所有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设备、工具和文件,负有保养、保管、维护和保护的责任。承包商应采取合理谨慎的措施,防止被盗窃、损坏或灭失。

第二条 使用限制

承包商只能将承包商财产用于施工合同规定的目的。任何未经业主事先书面同意而进行的扩散使用均视为违约。

第三条 保险

承包商应购买并维持以下保险以覆盖承包商财产:

财产险:包括盗窃、火灾、风暴等风险。 责任险:包括对第三方的责任。 劳工保险:符合适用法规的要求。

第四条 保全措施

承包商应实施以下保全措施:

将承包商财产放置在受控和受保护的区域内。 使用锁具、警报和监控系统防止未经授权的进入。 定期进行财产清点和核对。 指定专人負責保管和使用承包商财产。

第五条 损害赔偿

因承包商的疏忽、过失或违约导致承包商财产的任何损坏或灭失,承包商应自行负责赔偿业主或第三方的损失。

第六条 第三方损害

因承包商财产的使用或保管不当导致第三方遭受损失或损害,承包商应负责向第三方赔偿,并使业主免受任何索赔或法律责任。

第七条 转让或处置限制

承包商不得在未经业主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转让、出租、出借或处置任何承包商财产。

第八条 定期财产清点

承包商应定期对承包商财产进行清点,并向业主提供清点结果。清点频率应根据施工规模和财产类型来确定。

第九条 交接安排

施工完成后或合同终止时,承包商应将所有承包商财产移交业主。移交应按照清点清单进行,并由业主和承包商双方签字确认。

第十条 协议的约束力

本协议书构成了承包商和业主之间关于承包商财产保管和使用事项的正式协议。本协议书的条款对承包商和业主具有约束力,并约束各自的继任者和受让人。

第十一条 管辖法律

本协议书应受[填写管辖法律名称]管辖并按其解释。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任何因本协议书而产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则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填写争议解决机制,例如仲裁或诉讼]。

特此签署本协议书,以昭信守。

业主: [业主姓名] [业主签名] [日期]

承包商: [承包商名称] [承包商签名]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