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执行程序中,如果遇到被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况,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法院中止执行。但是,如果在中止执行期间,申请执行人发现了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这时候就可以申请恢复执行。那么,在申请恢复执行的同时,申请人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吗?本文将对此进行详细解读。
在了解“申请恢复执行是否可以申请财产保全”这一问题之前,我们需要先了解什么是恢复执行和财产保全。
恢复执行是指在执行程序终结后,如果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对已终结的案件继续执行以实现债权的程序。恢复执行的前提条件是案件已终结执行,且申请执行人发现了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诉讼开始后,申请人提出申请或者依职权主动采取的强制措施,目的是为了防止当事人(主要是被告)在诉讼过程中转移、隐匿、变卖财产,以保障将来生效判决能够得到顺利执行。财产保全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方式。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申请恢复执行是可以申请财产保全的。具体分析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九十七条规定:“当事人申请恢复执行的,应当提供证据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一)申请执行时,被执行人或者其财产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申请执行后,被执行人或者其财产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二)执行终结时,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执行终结后,被执行人恢复了偿付能力的;(三)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情形。”
从上述条文中我们可以看出,法律并未限制申请恢复执行的同时不能申请财产保全。相反,在申请恢复执行时,如果申请人能够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被执行人有转移、隐匿财产的风险,可以同时申请财产保全,以确保恢复执行程序的顺利进行,防止被执行人再次转移财产,损害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申请恢复执行和财产保全需要同时符合一定的条件,并提交相应的材料:
申请人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向法院提出申请,口头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当场记录,并要求申请人补交书面申请。
申请恢复执行是可以申请财产保全的。为了更好地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建议申请人在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后,及时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并根据实际情况申请财产保全,以防止被执行人转移财产,提高执行效率。
需要注意的是,法律程序复杂且存在风险,本文仅供参考,具体操作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获得更精准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