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烂尾楼的定义
所谓烂尾楼,是指房地产开发商因资金等问题,导致项目中途停工,无法按时或质量不达标交付给购房者的房屋。烂尾楼具有以下特征:
工程主体基本建成,但未达到竣工验收标准 开发商停工或无故拖延交房 购房者无法实际使用房屋二、申请财产保全的意义
针对烂尾楼问题,购房者可申请法院实施财产保全,主要是为了:
保障购房者的权益,防止开发商转移或变卖资产 确保烂尾楼的竣工交付,让购房者最终实现居者有其屋的目标三、申请财产保全的条件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1条的规定,申请财产保全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存在需要保全的请求权 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转移、变卖等行为 申请保全不致使对方当事人遭受重大损失四、申请财产保全的程序
购房者申请财产保全,需要遵循以下几个步骤:
准备材料:购房合同、房产证或预售合同、欠款清单、证据材料等 向法院提交申请:将准备好的材料递交至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 法院审查材料:法官审查申请材料,决定是否批准财产保全 法院下达裁定:法官决定批准或驳回财产保全申请,并下达裁定书五、申请财产保全的证据材料
购房者在申请财产保全时,需要提供以下证据材料:
烂尾楼工程的停工证明 开发商无力交房的证明 购房者已支付购房款的证明 开发商存在转移或变卖资产的证据六、法院实施财产保全的措施
法院批准财产保全后,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冻结银行账户 查封动产或不动产 扣押银行账户中的资金 限制开发商的其他处分行为七、解除财产保全
法院根据以下情形,可以解除财产保全:
申请人主动撤回申请 法院认为财产保全不必要 保全财产的价值明显大于所要保全的债权八、注意事项
购房者在申请财产保全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及时申请,以免开发商转移资产 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符合财产保全条件 密切关注烂尾楼项目的动态,采取适当的措施保障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