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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能不能申请财产保全
发布时间:2024-06-05 2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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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能不能申请财产保全?

前言

在民事诉讼中,财产保全是法院采取的临时措施,目的是为了防止被执行人转移财产,确保债权人的债权能够得到实现。商品房作为一种重要的财产,也是可以申请财产保全的,但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程序。

申请财产保全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有证据证明有被执行人有转移、变卖、损毁财产等妨碍执行行为的现实危险,或者有证据证明其已转移、变卖、损毁财产的; 申请人有相应的证据证明其债权的存在; 申请人已向人民法院起诉且已立案。

商品房申请财产保全的程序

在申请商品房财产保全时,申请人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保全申请书》,并附上相关的证据材料; 人民法院审查申请,符合条件的,将裁定准予财产保全,并发出《财产保全裁定书》; 申请人在收到《财产保全裁定书》后,应及时向有关部门申请对商品房采取保全措施,如查封、扣押等; 人民法院在对商品房采取保全措施后,应当及时通知被执行人及其相关利害关系人。

财产保全的方式

人民法院对商品房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查封:将商品房登记在法院名下,禁止被执行人擅自处置; 扣押:将商品房移交至法院指定的保管人处保管,不得动用; 冻结:禁止被执行人将商品房上所属的资金进行转账或提取; 禁止令:禁止被执行人对商品房进行出租、转让、买卖等行为。

解除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措施并不是永久性的,在以下情况下,可以申请解除财产保全:

申请人撤回申请; 人民法院认为不再需要继续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 被执行人提供担保的; 诉讼已经结束且被执行人已履行义务的。

注意事项

在申请商品房财产保全中,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申请时的证据材料要充分、真实,否则影响申请的成功率; 及时向有关部门申请采取保全措施,否则保全措施可能失效; 在保全期间,被执行人不得擅自处置保全的商品房,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申请人要及时关注保全措施的执行情况,如有发现被执行人违反保全措施的,及时向人民法院报告; 财产保全措施会产生一定的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案例

2021年,张某因借款合同纠纷向法院起诉李某。在立案后,张某向法院申请对李某名下的一套商品房采取保全措施,理由是李某有转移、变卖该商品房的迹象。法院审查后,认为张某提交的证据足以证明李某有转移、变卖该商品房的现实危险,遂裁定准予财产保全,并查封了该商品房。

结论

商品房是可以申请财产保全的,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程序。在申请时,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材料,并在法院作出保全裁定后及时申请采取保全措施。在保全期间,被执行人不得擅自处置保全的商品房,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申请财产保全时,要注意相关注意事项,以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