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是诉讼中法院为防止被告转移、变卖或毁损财产,以保障原告债权的实现而采取的一种诉讼保全措施。法院对被告财产进行保全,有可能是冻结、扣押或查封等方式。那么,财产保全法院会扣押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财产可以采取保全措施:
因履行金钱债务而被查封、扣押的财产; 已取得生效的判决、裁定的财产; 已依法扣押的票据; 已依法查封的企业; 依法需要保管的物品; 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没收或者罚没的财产; 被依法强制执行的特定财产。综上,法院在财产保全中,会对履行金钱债务而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以及其他法律规定的特定财产进行扣押。
法院对财产进行扣押,需要经过一定的流程:
原告申请财产保全,提供相关证据证明保全的必要性; 法院审查原告申请,符合条件的裁定准予保全; 法院指定执行人员执行保全裁定,扣押涉案财产; 执行人员对扣押财产进行点验、登记、拍照取证; 执行人员将扣押情况告知被执行人并送达相关法律文书; 被执行人对扣押财产享有异议权,可以向法院提出异议; 法院对被执行人的异议进行审查,合理异议的裁定解除保全。法院扣押财产的类型多种多样,常见的有以下几种:
不动产:房屋、土地、商铺等; 动产:汽车、机器设备、贵重物品等; 存款:银行存款、其他金融机构存款; 股权:公司股份、股票等; 债权:应收账款、应收债券、票据等。法院扣押财产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保全财产价值不得超过诉讼标的金额的2倍; 扣押财产时应注意财产的完整性和可变现性; 不得扣押生活必需品和生产经营必需品; 扣押的财产应妥善保管,防止灭失或损坏; 如扣押的财产需要变现,应依法进行拍卖或变卖; 扣押措施解除后,应及时返还被执行人财产;财产保全法院是否扣押,取决于案件具体情况和司法实践。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和案情实际,采取适当的保全措施,包括扣押、冻结或查封等方式,以保障原告债权的实现。被执行人应积极配合法院保全工作,不得转移或变卖财产,否则可能会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