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正升担保,我们为您提供法院财产保全担保,解封担保,继续执行担保,工程类所需要的银行保函,履约保函,支付保函等
行业知识
召陵法院查封车辆公告公示
发布时间:2024-06-05 00:00
  |  
阅读量:

召陵法院执行查封车辆网上公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一百四十八条,现将被执行人王某名下被查封的车辆进行公告公示,具体事项如下:

一、被执行人信息

被执行人姓名:王某

身份证号码:410101198608225512

住址: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区五里店镇小范村

二、查封财产信息

查封财产类型:汽车一辆

品牌型号:丰田卡罗拉2012款1.6E CVT尊瑞版

车牌号:豫L09051

发动机号:5A22225558

车架号:1FTNW11P1CB039555

三、查封原因

被执行人王某因民间借贷纠纷,经本院依法审理,判决王某向申请人李某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100,000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王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法对王某名下上述车辆采取查封措施。

四、公告公示范围

本公告在召陵法院执行信息公开网上公示10日

五、报告义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被执行人、执行人或者其他人不得处分本公告所列查封的财产,也不得转移、隐匿该财产。如发现上述行为,本院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任何单位或个人发现本公告所列车辆的踪迹,请及时向本院执行局提供线索。本院将按照规定给予举报人奖励。

六、异议申报

对本公告公示的查封财产提出异议的,利害关系人应当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本院执行局提交书面异议申请。异议申请应当载明异议人姓名、住所、联系方式,异议标的、请求和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异议权利。

七、联系方式

地址: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区召陵街道办事处政府前街东侧

联系电话:0395-3130916

邮编:462200

特此公告。

召陵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三月八日

附:提示

请各单位和个人对查封财产进行监督,如有发现被执行人有转移、隐匿查封车辆的行为,请及时向本院报告。 本院将对举报人提供的线索进行核实和调查,经查证属实的,按照规定给予举报人奖励。 举报人举报线索时,请提供详细的姓名、联系方式和举报内容,以便本院及时核查和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