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诉请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等相关规定,申请人现特向贵院申请对被申请人财产进行诉讼保全,具体保全措施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名下银行账户的全部存款,包括人民币、外币等账户资金; 查封、扣押被申请人名下的不动产,包括房屋、土地等; 查封、扣押被申请人名下的动产,包括车辆、珠宝首饰、股权等。二、申请事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原为夫妻关系。因感情破裂,已无法继续共同生活。现已向贵院提起离婚诉讼。由于被申请人在婚内存在转移、隐匿、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有证据表明,被申请人可能在短期内变卖、转移或处分其财产,造成夫妻共同财产被侵蚀或毁损,损害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为了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避免被申请人转移、隐匿、挥霍 الزوجية المشتركة، ولضمان تنفيذ بحكم بناءً على نتائج دعوى الطلاق، يقدم المتقدم بطلب اتخاذ تدابير الحفظ القضائية على ممتلكات المدعى عليه من خلال هذا الطلب.
三、保全证据
申请人提交以下证据材料,证明被申请人转移、隐匿、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
银行账户明细查询记录,显示被申请人在近段时间内有大量资金转出; 不动产权属查询记录,显示被申请人在近段时间内将共同名下的不动产变更为其个人名下; 动产登记证书,显示被申请人在近段时间内变卖或转让了共同名下的动产; 证人证言,证明被申请人有转移、隐匿、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四、申请人情况
申请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地址: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 委托代理人地址:
五、请求法院
综上所述,请贵院依法裁定对被申请人财产进行诉讼保全。申请人愿意提供担保,以保证本保全申请的真实性、合法性。谨此申请。
此致
XX人民法院
申请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