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人
姓名: 住所: 联系方式:二、被申请人
姓名/名称: 住所/地址: 联系方式:三、执行依据
判决书/裁定书文号: 执行文书生效日期: 判决/裁定内容摘要:四、财产清单
列明申请保全的具体财产,包括:
物品名称 数量 价值 所在地点 保管人五、保全理由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申请人认为上述财产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故申请强制执行前予以保全:
因被申请人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等情形的 因被申请人无财产或者财产不足履行生效判决书、裁定书的 因为防止被申请人转移财产造成执行不能或者执行困难的 其他法定情形六、申请保全措施
申请法院对下列财产采取下列保全措施:
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账户名称、卡号、金额 查封被申请人不动产:不动产面积、坐落地址、房屋所有权证号 扣押被申请人动产:动产名称、数量、价值、保管人 其他保全措施:禁止被申请人转让、抵押、出租、出售以上财产,采取相应措施予以保全七、请求法院
受理本申请。 依法对上述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责成被申请人配合做好保全工作,提供有关财产的真实情况。 对本申请进行审理并及时作出裁定书。八、申请人声明
申请人已向被申请人送达强制执行通知书。 申请人已履行保全费用交纳义务。 申请人对本申请提交的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九、附件清单
强制执行通知书 财产清单 保全费用交纳凭证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其他证据材料申请人签名:
申请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