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申请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申请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申请人联系方式]**
住所:**[申请人住所地址]**姓名:**[被申请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被申请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被申请人联系方式]**
住所:**[被申请人住所地址]**请求贵院依法对被申请人的下列财产采取诉前保全措施:
1. 银行存款:账号为**[银行账号]**,金额不低于**[金额]**;
2. 房产:位于**[房产地址]**,价值不低于**[价值]**;
3. 车辆:车牌号为**[车牌号]**(或车辆识别号为**[车辆识别号]**),价值不低于**[价值]**;
4. 其他有价财产:具体种类、价值及数量详见附件**[附件名称]**。**[具体陈述申请人享有明确请求权的依据,例如合同、欠条、判决书等]**
**[具体陈述申请人有证据证明被申请人有转移、隐匿或处置其财产的可能,例如被申请人近期频繁进行大额资金转账、出售变卖资产、抵押质押财产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合法权益难以实现的,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保全的财产不得超出请求的范围,也不得损害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应当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申请人愿意向贵院提供**[担保方式]**担保,承担因本案保全而给被申请人造成的损失。担保人基本信息:
姓名:**[担保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担保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担保人联系方式]**
住所:**[担保人住所地址]**1. **[附件名称]**:申请人享有明确请求权的证据;
2. **[附件名称]**:申请人有证据证明被申请人有转移、隐匿或处置其财产可能的证据;
3. **[附件名称]**:担保人相关材料。**[申请日期]**
注:本申请书一式**[份数]**份,连同附件**[份数]**份一并提交贵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