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正升担保,我们为您提供法院财产保全担保,解封担保,继续执行担保,工程类所需要的银行保函,履约保函,支付保函等
行业知识
办理财产保全要什么笔录
发布时间:2024-06-03 10:45
  |  
阅读量:
```html

办理财产保全要什么笔录

在民事诉讼中,财产保全是一种重要的诉前保全措施,可以有效地防止被执行人转移、变卖或隐匿财产,确保判决的顺利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当事人办理财产保全需要准备以下笔录:

1. 申请书

财产保全申请书是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的书面文件,应载明以下内容:

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职业、住址、联系方式等; 被申请保全财产的名称、种类、数量、价值等信息; 申请财产保全的理由,包括被申请人有转移、变卖或隐匿财产的危险; 保全财产的具体请求,包括请求保全财产的范围和方式; 申请人对所述事实的证据; 申请人的签名、盖章和日期。

2. 证据材料

当事人应当提供支持申请财产保全的证据材料,证明被申请人有转移、变卖或隐匿财产的危险。常见的证据材料包括:

被申请人的债权凭证; 被申请人转移、变卖或隐匿财产的证明; li>能够证明被申请人有转移、变卖或隐匿财产的危险的其他证据。

3. 财产情况调查笔录

财产情况调查笔录是执行法院在保全财产前,对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进行调查后制作的笔录。笔录中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被执行人的基本信息; 被执行人的财产种类、数量、价值; 被执行人的债权债务情况; 对被执行人财产情况的调查来源和调查方法; 调查人员的签名、盖章和日期。

4. 冻结存款通知书

冻结存款通知书是执行法院在保全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时,发给被保全银行的通知书。通知书中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被执行人的基本信息; 被冻结存款的种类、数量、金额; 冻结存款的期限; 执行法院的联系方式; 执行人员的签名、盖章和日期。

5. 其他资料

除了以上笔录外,当事人还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以下其他资料:

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诉讼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 与申请财产保全相关的其他文件。

以上笔录是办理财产保全的基本要求。当事人在准备这些笔录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申请书和申请保全财产的理由应当具体明晰,有事实依据; 证据材料应当充分有力,证明被申请人有转移、变卖或隐匿财产的危险; 财产情况调查笔录应当全面真实,反映被执行人的实际财产状况; 冻结存款通知书应当规范齐全,避免出现差错; 其他资料应当及时提交,保证申请财产保全的完整性。

当事人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和法院的要求,及时准确地准备上述笔录,以确保财产保全申请的顺利受理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