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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鹤洞路139号区法院大楼1楼
电话:(020)3832 2568 传真:(020)8181 1922什么是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诉讼过程中,为了防止被执行人转移、变卖、隐匿财产、逃避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依法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以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荔湾区法院财产保全中心的工作职能:
1. 受理申请人的财产保全申请,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2. 根据法律规定和案件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 实施财产保全措施,包括查封、扣押、冻结等;
4. 解除或变更财产保全措施;
5. 对被执行人处置、转移、隐匿财产的行为进行调查取证;
6. 协助执行法官执行生效法律文书。财产保全的申请条件:
1. 具有合法有效的民事诉讼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判决书、裁定书、执行通知书等;
2. 申请人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一般为保全标的价值的10%-30%;
3. 有证据证明被执行人有转移、变卖、隐匿财产的可能;
4. 申请保全的财产不属于法律禁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申请财产保全所需的材料:
1. 申请书,写明保全请求的事项、理由、保全标的、担保方式等;
2. 申请人身份证明;
3. 有效的民事诉讼法律文书;
4. 担保证明;
5. 有证据证明被执行人有转移、变卖、隐匿财产的可能。财产保全的注意事项:
1. 申请人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2. 法院在审查申请材料后,将决定是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申请人不宜多次重复申请;
3. 申请人应当在申请后及时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不予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4. 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后,申请人应当积极配合法院的调查取证工作,避免因提供虚假信息而承担法律后果。荔湾区法院财产保全中心在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欢迎广大申请人前来咨询、申请财产保全,我们将竭誠為您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