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查封房产是指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的房产进行保全措施,禁止被执行人处分、转移房产,以确保债权的实现。法院查封房产,需要经过以下程序: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人的申请,并审查申请材料; 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的房产进行调查; 人民法院作出查封裁定; 人民法院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发出查封通知书。法院查封房产后,被执行人不得擅自处分房产。否则,人民法院可以依法追究被执行人的法律责任。
法院查封房产后,当事人可以申请解除查封。法院查封房产的解除方式包括:
债务履行完毕。被执行人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应当解除查封。 担保物权的设定。被执行人提供担保物权,担保额度相当于被查封房产的价值,人民法院可以解除查封。 执行完毕。人民法院执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应当解除查封。 人民法院错误查封的。人民法院发现查封错误的,应当及时解除查封。 其他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查封的情形。当事人申请解除法院查封房产,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解除查封申请书; 解除查封的理由和证据材料; 其他人民法院要求提供的材料。人民法院收到解除查封申请后,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解除查封的裁定。人民法院解除查封后,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发出解除查封通知书。被执行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解除查封的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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