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怎样申请财产保全
1. 申请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申请二审财产保全需满足以下条件:
已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并且上诉已受理; 有证据证明被执行人有转移、藏匿、变卖财产等逃避执行行为; 如果不采取财产保全措施,造成或可能造成当事人合法权益受到损害。2. 申请材料
申请二审财产保全需提交以下材料:
上诉状副本; 证明被执行人有转移、藏匿、变卖财产等逃避执行行为的证据; 可能造成当事人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说明; 财产保全申请书。3. 申请流程
二审财产保全申请流程如下:
准备申请材料; 向受理上诉的二审法院提交财产保全申请; 法院审核申请材料并决定是否采取保全措施; 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通知被执行人和申请人。4. 法院处理
二审法院在收到财产保全申请后,将进行以下处理:
审查材料: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包括上诉状、证据材料、财产保全申请书等; 决定是否采取保全:根据审查结果,决定是否同意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如果同意,将发出财产保全裁定书; 通知当事人:将财产保全裁定书送达被执行人和申请人,并说明保全措施的内容、期限等; 执行保全措施:通过查封、冻结等手段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保全,防止被转移、藏匿或变卖。5. 保全措施
二审财产保全措施主要有:
查封:查封被执行人的动产或不动产; 冻结:冻结被执行人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股票等财产; 限制消费:禁止被执行人高消费、购买奢侈品等; 扣留:扣留被执行人的护照、驾驶证等证件; 其他必要措施: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其他必要的财产保全措施。6. 保全期限
二审财产保全的期限一般为6个月。在必要时,可以申请延长保全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2年。
7. 保全费
申请财产保全需要缴纳保全费。保全费的具体数额根据财产保全的性质、标的额等因素由法院确定。
8. 保全异议
被执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对财产保全措施有异议的,可以向做出保全裁定的法院提出异议。法院将对异议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
9. 保全解除
财产保全措施将在以下情况下解除:
二审判决或裁定生效后; 申请人撤回申请; 法院认为保全措施不再必要; 其他依法解除的情况。10. 注意要点
申请二审财产保全时需要注意以下要点:
申请人负有提供证据证明的责任,证据必须充分、确凿; 财产保全措施是一种强制措施,对被执行人的财产权和人格权等合法权益可能会产生影响,申请人应慎重行使; 申请人应注意保全费用的支付; 被执行人有权对财产保全措施提出异议; 财产保全措施的解除条件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