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封财产是指司法机关依法对当事人的财产采取强制措施,禁止其转移、处分或者使用。解除查封财产是指司法机关在查明事实后,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措施,使当事人可以重新取得对财产的支配权。
当事人申请解除查封财产,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原查封原因已经消除或不再存在; 当事人不存在逃避执行裁决的行为; 申请解除查封财产的标的不属于被查封的范围;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解除查封条件。当事人申请解除查封财产,应当向作出查封决定的机关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申请人的姓名、住所、联系方式; 被查封财产的名称、数量、所在地点; 申请解除查封的理由和证据材料; 申请人的签名或盖章; 申请日期。作出查封决定的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15日内审查处理。经审查,符合解除查封条件的,应当作出解除查封决定;不符合解除查封条件的,应当作出驳回申请决定。
对解除查封财产的申请,机关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直接解除查封; 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后解除查封; 驳回申请。机关作出解除查封决定后,原查封措施即行解除。当事人可以重新取得对财产的支配权,并可以自由转移、处分或者使用被查封的财产。
当事人对解除查封财产申请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 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解除查封财产?
原查封原因已经消除或不再存在,当事人不存在逃避执行裁决的行为,申请解除查封财产的标的不属于被查封的范围。
2. 如何提交解除查封财产的申请?
向作出查封决定的机关提交书面申请,并载明申请人的信息、被查封财产信息、解除查封理由和证据等。
3. 解除查封财产的申请会被驳回吗?
如果申请人不符合解除查封条件,或者申请解除查封财产的标的属于被查封的范围,机关可以驳回申请。
4. 解除查封财产需要多长时间?
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15日内审查处理。
5. 解除查封财产后,当事人可以自由处置财产吗?
是的,当事人可以重新取得对财产的支配权,并可以自由转移、处分或者使用被查封的财产。
解除查封财产是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符合法定条件的当事人,可以向作出查封决定的机关提出解除查封申请。如果当事人不符合条件,或者申请解除查封的财产属于被查封的范围,机关可以驳回申请。解除查封财产后,当事人可以重新取得对财产的支配权。当事人对解除查封财产申请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