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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被起诉财产保全
发布时间:2024-06-01 0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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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被起诉财产保全

概念与适用条件

财产保全是一种司法措施,通常在诉讼过程中或判决执行前,由人民法院采取的一种临时措施,目的是为了防止债务人转移、隐匿、处分财产,以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逾期被起诉财产保全,是指债权人因债务人逾期不履行到期债务,且债务人有转移、隐匿、处分财产嫌疑,而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行为。

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为:

债务人已经逾期不履行债务; 债权人提供证据证明债务人有转移、隐匿、处分财产嫌疑; 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不违反法律规定。

申请程序

申请逾期被起诉财产保全,债权人应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提交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申请书,说明申请事由和请求; 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如借条、合同、判决书等; 证明债务人逾期的证据,如逾期催收函、告知书等; li>证明债务人有转移、隐匿、处分财产嫌疑的证据,如转移财产的交易记录、隐匿财产的地点等。

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可以采取保全措施。常见的财产保全措施包括:

冻结银行存款 查封、扣押动产或不动产 禁止被保全人处分或转移特定财产 禁止被保全人实施特定行为,如出境、进行高额消费等

保全期间

财产保全的期间一般为一年,期满后,债权人可以申请续保。但如果债权人提起诉讼,诉讼期间保全措施将自动延续。

在保全期间,债务人申请解除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债务人提供担保或其他证据,对保全措施进行审查。如果债务人无法提供担保或证据,或者保全措施已达到目的,人民法院可以解除保全措施。

保全撤销与异议

如果人民法院发现保全措施不当的,应当主动撤销。债权人或债务人也可以对财产保全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保全措施采取后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

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异议后三日内作出裁定。裁定撤销财产保全措施的,由人民法院解除财产保全措施;裁定驳回异议的,异议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法律后果

如果债务人在保全期间违反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债务人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并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债权人滥用财产保全措施,给被保全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8年修改)》对逾期被起诉财产保全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包括:

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的,应当提供担保; 人民法院作出财产保全裁定的,应当在五日内送达义务人; 义务人对财产保全决定有异议的,可以提出异议,但异议期间不停止保全措施的执行; 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解除没有必要继续保全的财产保全措施。

结语

逾期被起诉财产保全是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的重要制度,能够有效防止债务人转移、隐匿、处分财产,维护诉讼的公正性和公平性。债权人应正确行使申请财产保全的权利,人民法院应根据法律规定慎重审查和采取财产保全措施,避免滥用保全措施损害被保全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