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人民法院:
我是原告[原告姓名],现因与被告[被告姓名]之间的[案由]纠纷,已向贵院提起诉讼。因担心被告转移、变卖或隐匿财产,导致我胜诉后的债权无法实现,故特提出本申请,请求贵院依法追加诉前财产保全,以保障我的合法权益。
**一、财产保全的必要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一條規定,人民法院對於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不能執行或者難以執行的,可以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作出裁定,責令其提供擔保。
本案中,被告存在以下转移、变卖或隐匿财产的重大风险:
* 被告已多次表示要将财产转移至境外。 * 被告已变卖了名下部分房产和车辆。 * 被告与他人合谋隐匿了大量资产。 如不及时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被告极有可能将财产转移、变卖或隐匿,导致我胜诉后的债权无法实现。 **二、财产保全的范围**我申请对被告以下财产采取诉前财产保全:
* 名下位于[地址]的房产一套,价值约[金额]。 * 存款账户[账号]内的存款,余额约[金额]。 * 名下价值[金额]的车辆一台。 **三、财产保全的金额**我申请诉前财产保全金额为[金额]。该金额为我向被告主张债权金额的[比例]。
**四、财产保全的方式**我申请对被告财产采取 seguenti 诉前财产保全方式:
* 冻结存款:冻结被告上述存款账户内的存款。 * 查封房产:查封被告上述房产。 * 扣押车辆:扣押被告上述车辆。 **五、提交的证据**为证明上述事实,我已向贵院提交以下证据:
* 被告转移、变卖或隐匿财产的证据。 * 我胜诉后债权无法实现的证据。 * 我申请财产保全金额的证据。 * 其他相关证据材料。 **六、请求**根据上述理由,我请求贵院依法追加诉前财产保全:
* 冻结被告上述存款账户内的存款。 * 查封被告上述房产。 * 扣押被告上述车辆。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原告姓名] 日期:[日期] **致申请人的提示:** 1. 申请追加诉前财产保全,应当提供担保。 2. 申请人应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财产保全的必要性和范围。 3. 财产保全的金额不得超过申请人胜诉后可能获得的债权金额。 4. 人民法院对追加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进行审查后,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在48小时内裁定是否准予。 5. 追加诉前财产保全的裁定一经作出,立即生效。被申请人应当在收到裁定后立即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