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是一种法律措施,法院或仲裁机构在诉讼或仲裁过程中,为了防止被申请人(债务人)转移、隐匿、处分财产,造成申请人(债权人)无法实现胜诉后的合法权益,而采取的强制执行措施。那么,在财产保全被执行后,被申请人是否还能取回这笔钱呢?答案是:视情况而定。
在这种情况下,被申请人仍有胜诉的可能。如果被申请人最终胜诉,则申请人应返还保全的钱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3条规定,申请人提供担保不当或者被保全的财产数额明显过大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申请人提供相应的担保或者减少被保全财产的数额;申请人未提供担保或者减少被保全财产数额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在这种情况下,被申请人败诉的可能性较大。法院或仲裁机构会根据胜诉判决书或裁决书,对被申请人的财产进行强制执行。保全的钱款将作为被申请人的财产的一部分,用于偿还申请人的债务。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被申请人即使已被判决败诉,也有可能取回保全的钱款。例如:
申请人撤诉或丧失胜诉权:如果申请人撤回诉讼或丧失胜诉权,则申请人应返还保全的钱款。 错误保全:如果法院或仲裁机构错误地对被申请人的财产进行了保全,则被申请人可以申请解除保全并要求返还保全的钱款。 保全措施存在瑕疵:如果保全措施存在程序上的瑕疵,例如保全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保全方式不当等,则被申请人可以申请解除保全并要求返还保全的钱款。如果被申请人符合上述特殊情况,可以采用以下途径取回保全的钱款:
协商:与申请人协商,请求申请人同意返还保全的钱款。 申请解除保全: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交申请,请求解除保全并返还保全的钱款。 提起诉讼: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确认保全措施无效并返还保全的钱款。如果被申请人的财产已被保全,建议及时咨询律师,了解自己的合法权益和取回保全钱款的途径。律师可以帮助被申请人分析案情、制定策略、提出申请或提起诉讼,最大程度地保障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做财产保全的钱是否还能取回,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如果被申请人尚未被判决败诉,则有权取回保全的钱款。如果被申请人已被判决败诉,则通常无法取回保全的钱款。但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被申请人可以申请解除保全并取回保全的钱款。被申请人应及时咨询律师,了解自己的合法权益和取回保全钱款的途径,并采取必要的措施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