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能查封门面地皮拍卖嘛**
**前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房地产市场也随之火爆。门面地皮作为一种特殊的房地产类型,具有商业价值高、流动性强等特点。因此,门面地皮经常成为债务人抵押、担保的标的物。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查封、拍卖门面地皮以清偿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53条规定:“人民法院执行被执行人应履行而未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可以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根据该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债务人的门面地皮具有查封权。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5条规定,人民法院有权依法查封、拍卖门面地皮等不动产。
**法院查封门面地皮拍卖的条件**
法院查封门面地皮拍卖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债务人存在到期不能清偿的债务。 门面地皮属于债务人的财产,且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或已经被其他债权人合法查封。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如门面地皮不属于农村集体土地或文物保护范围等。**法院查封门面地皮拍卖的程序**
法院查封门面地皮拍卖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债权人向法院申请执行,并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债务人存在到期不能清偿的债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对债权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人民法院会向债务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债务人在指定期限内履行债务。 债务人在指定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人民法院会依法查封门面地皮。查封后,人民法院会制作《查封笔录》并公告查封。查封公告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人民法院会委托专业评估机构对门面地皮进行评估,确定拍卖底价。拍卖底价不得低于门面地皮评估价的70%。 人民法院会确定拍卖时间、地点等具体拍卖事项,并公告拍卖。拍卖会一般由法院指定的法官主持。 拍卖会正常结束后,以最高应价成交,受让人在支付拍卖价款后,方可取得门面地皮的所有权。**法院查封门面地皮拍卖的注意事项**
法院查封门面地皮拍卖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