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院(20__)诉字第__号(__)民初字第__号执行案中,申请执行人(原告)__,被执行人(被告)__,本院已裁定对被执行人___名下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现申请人已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全部义务,现申请撤销财产保全措施,解除对被执行人___名下财产的保全,请求贵院依法裁定如下:
一、撤销对被执行人__名下财产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
二、解除对被执行人__名下财产采取的查封、冻结措施。
事实与理由:
1. 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因___纠纷,向贵院提起诉讼。贵院经审理后,于___年___月___日作出(20___)诉字第___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执行人__向申请人__支付__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__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人遂向贵院申请执行。
2. 为确保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本院于___年___月___日裁定对被执行人__名下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具体措施包括:冻结被执行人__在__银行的存款、查封被执行人__位于__的房屋一套。
3. 在执行程序中,申请人和被执行人经协商,于___年___月___日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__于___年___月___日前已将全部款项支付给申请人。申请人已收到款项,并已出具收条。
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之规定:"诉讼过程中,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请撤诉;被告可以向法院申请准许其撤回上诉或者答辩。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分别准许原告诉讼或者被告撤回上诉或者答辩,并终止诉讼。案件受理费按规定减半收取。"
5. 申请人和被执行人已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也已履行完毕全部义务。依法申请人有权向贵院申请撤销财产保全措施,解除对被执行人财产的查封、冻结等保全措施。
综上所述,申请人请求贵院准予申请,撤销对被执行人__名下财产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解除对被执行人__名下财产的查封、冻结措施。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__(签名)
__年__月__日
附:和解协议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