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作为一种强制执行措施,旨在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防止被执行人转移、变卖财产,影响债务的清偿。然而,在实践中,当事人对财产保全裁定不服的情形并不少见。针对此种情况,法律赋予当事人向上一级执行机关申请复议的权利。本文将详细介绍不服财产保全复议申请书的写作要点和格式范例,帮助当事人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财产保全复议适用于当事人对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裁定的财产保全措施不服的情形。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裁定可以申请复议的范围主要包括:
冻结、划拨存款的 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 责令特定人向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有关机关提供担保的不服财产保全复议申请书的写作应注意以下要点:
标题醒目:申请书标题应清晰标明"不服财产保全复议申请书",方便执行机关及时受理。 基本信息完整:申请书应载明复议主体、案号、执行法院、执行标的、财产保全措施等基本信息,确保复议工作的有序开展。 不服理由详述:申请书主体部分应围绕对财产保全裁定的不服理由展开,具体说明不符事实、证据不足、程序违法等情形,并提供相应证据支持。 诉请明确:申请书应明确提出申请复议的具体诉求,如撤销、变更财产保全措施等,便于执行机关作出裁决。 证据材料齐全:申请书中应附上证明不服理由的证据材料,如证人证言、书面文件等。证据材料齐全充分,将更有利于复议申请的审查和裁决。以下为不服财产保全复议申请书的格式范例,供参考:
<申请人姓名或单位名称>
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姓名或单位名称>
案 号:<案件号>
执行法院:<执行法院名称>
执行标的:<执行标的简要概括>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执行法院名称>判决(裁定),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给付<给付金额或标的物>。现申请人已申请执行该案件
<申请执行日期>,法院作出(责任编辑:王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