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正升担保,我们为您提供法院财产保全担保,解封担保,继续执行担保,工程类所需要的银行保函,履约保函,支付保函等
行业动态
起诉申请资产保全
发布时间:2024-05-25 10:46
  |  
阅读量:

起诉申请资产保全

引言

资产保全是一种法律救济,旨在防止被告在诉讼期间逃避其责任或处置其资产,从而损害原告的利益。在我国,原告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资产保全申请,要求法院对被告的财产采取限制措施,防止其转移或变卖财产。

申请资产保全的条件

原告具有合理的事实根据证明其权利可能受到侵害,或者被告有隐匿、转移或变卖财产以逃避执行的情形; 申请有必要的证据支持,证明原告的请求并不过分,不损害被申请人或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诉讼请求尚未受理或者尚未作出判决,但采取资产保全措施不影响诉讼的进行。

资产保全的种类

根据采取的措施不同,资产保全可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 冻结银行存款;

- 查封、扣押动产或不动产;

- 禁止被告转让或处分特定财产;

- 其他对被告财产采取限制措施。

申请资产保全的程序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诉讼保全申请书》; 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包括能够证明原告权利可能受到侵害、被告有逃避执行表现的证据以及申请资产保全的必要性、合法性的证据; 缴纳申请费; 法院审查申请材料,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法院在受理后对被告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原告应在申请保全后三十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否则法院将解除保全措施。

申请资产保全的注意事项

为了提高申请资产保全的成功率,原告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 在申请资产保全之前,应收集充分的证据材料,证明自己的权利可能受到侵害,以及被告有逃避执行的情形;

- 对申请的内容要明确具体,包括对被告财产采取的保全措施、保全财产的范围和期限;

- 资产保全申请应在起诉前提出,但须在起诉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 法院对资产保全申请进行审查时,不仅会考虑原告的请求是否合法、合理,还会考虑被申请人的利益,因此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应注意平衡原被告双方的利益。

被申请人异议的处理

被申请人收到法院的资产保全裁定后,可以对裁定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收到裁定书后十日内向作出裁定的法院提出。法院对异议进行审查,认为异议成立的,裁定解除或变更保全措施;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异议,保全措施继续执行。

资产保全的期限

资产保全的期限一般为六个月。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原告应当在期满前向法院申请延期,法院对延期申请进行审查后,认为确有必要延长的,可以裁定适当延长。

解除资产保全

在以下情形下,法院应当解除资产保全措施:

- 人民法院裁定驳回或者撤销原告的诉讼请求;

- 诉讼请求已另行执行;

- 申请人撤回申请;

- 资产保全期限届满;

- 担保人提供相应担保;

- 有其他情形,不宜继续采取保全措施的。

法律责任

原告申请资产保全后,应当在三十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否则法院将解除保全。如果原告恶意申请资产保全,损害了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应承担赔偿责任。

结语

起诉申请资产保全是一种重要的法律救济措施,可以有效防止被告逃避执行,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但是,原告在申请资产保全时应注意收集充分的证据材料,并遵守相關法律规定,避免滥用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