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法院判决生效后,申请执行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的方式有很多种,其中冻结财产属于强制执行方式之一。法院执行时会冻结什么?下面本文将具体介绍。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在执行时,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冻结、扣划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其他金融机构存款和财产;
(二)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
(三)搜查被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四)扣留被执行人;
(五)罚款、拘留;
(六)司法拘留;
(七)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出行;
(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九)其他法律规定的措施。
以上规定中,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属于冻结措施,冻结财产的范围包括:
(1)银行存款:包括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和取出后7日内现金;
(2)其他金融机构存款:包括信托存款、保险单的现金价值等;
(3)动产:包括车辆、房屋、机器设备等;
(4)不动产:包括土地、房屋等;
(5)债权:包括应收账款、股权等;
(6)其他财产权益:包括知识产权、商誉等。
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有执行依据:申请执行人必须持有法院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执行依据;
(2)被执行人拒不履行判决:被执行人收到执行通知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3)有证据证明被执行人有转移、隐匿财产等逃避执行行为。
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需要经过以下程序:
(1)申请执行:申请执行人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
(2)受理案件:法院受理执行申请后,审查执行依据是否合法有效;
(3)发布冻结财产指令:法院对执行申请审查后,认为符合冻结条件的,将向有关金融机构发布冻结财产指令;
(4)冻结财产:金融机构收到冻结财产指令后,应及时冻结被执行人在该机构的存款、账户等财产;
(5)解除冻结:被执行人履行判决义务后,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或者法院认为不再需要冻结的,法院将解除冻结。
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期限为六个月。六个月后,如果执行程序终结或者申请执行人申请继续冻结的,法院可以继续冻结。继续冻结的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
被执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认为法院冻结的财产不属于被执行人的财产或者有其他异议的,可以向法院提出异议。法院收到异议后,应及时审查。经审查,异议成立的,法院应当解除冻结;异议不成立的,法院可以驳回异议。
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可以起到以下作用:
(1)阻止被执行人转移、隐匿财产,确保标的物得到实现;
(2)迫使被执行人履行判决,维护胜诉方的合法权益;
(3)防止被执行人恶意处分财产,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4)维护司法权威,保障法律的正确实施。
以上是关于法院执行时冻结财产的全面解读。需要注意的是,法院冻结财产是一种强制执行手段,具有强制性。因此,被执行人应当积极配合执行,及时履行判决义务,以免因妨碍执行而承担法律责任。